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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軍區關于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06〕9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我市2007年度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嚴格依照法律和政策規定,切實做好城鎮退役士兵的就業安置工作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賦予社會所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直接關系到國防建設和社會大局穩定。各地、各單位要站在講政治和支持國防建設、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的高度,嚴格依照法律和政策規定,認真履行安置退役士兵的責任和義務,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切實做好今年退役士兵的就業安置工作。 安排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要按照國防義務均衡負擔的原則,以自謀職業為主,與保底分配相結合,科學合理地制定并下達計劃。各種所有制性質和組織形式的部門(單位)都要依法承擔安置任務,堅決完成當地政府分配的接收安置任務,及時安排退役士兵上崗工作,并確保他們享受本單位同工齡、同崗位、同工種職工的相應待遇。社會公益崗位和適合退役士兵就業的其他崗位,要優先選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中央和省屬駐許單位按照省、市下達的計劃執行,未列入省、市下達計劃范圍的由當地政府下達。對完成任務確有困難的部門(單位),可實行安置任務有償轉移,具體按照《許昌市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暫行辦法》(許政〔2003〕33號)的規定辦理。 所有承擔安置任務的部門(單位),不得制定和下發任何與國家安置法規政策相抵觸或損害退役士兵權益的文件、規定,不得只接收本部門(單位)職工的子女而拒絕接收分配的其他退役士兵。對10年以上轉業士官和榮獲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榮譽稱號的、榮立二等功(含)以上的、因戰因公致殘的退役士兵等重點對象,各地要給予優先和較好安排。對符合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兵,本人在異地找到工作單位的,用人單位出具同意接收證明,并經接收地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審核批準后,可以易地安置。對通過辦理假材料謀取安置資格、占用農村指標入伍、非戶口所在地入伍的城鎮退役士兵,以及缺少城鎮安置有效憑證、在農村入伍后購買城鎮戶口的退役士兵,一律不享受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對無正當理由不按照安置政策配合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取消其安置資格。 承擔安置任務的部門(單位)對接收的退役士兵,要及時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各項社會保險。退役士兵軍齡連同國家規定的待分配時間一并計算為用人單位的連續工齡,并視同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退役士兵分配后,安置部門要按照檔案法定投遞程序及時將退役士兵檔案投遞至用人單位,否則,造成退役士兵不能按時上崗等問題的,系安置部門造成的由安置部門承擔責任,系用人單位造成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因接收單位原因導致城鎮退役士兵不能按時上崗的,接受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有關文件要求,從安置部門開出介紹信當月起,接收單位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同工齡職工平均工資的80%,逐月向退役士兵發放生活費。 二、積極推進退伍安置改革工作 加強對城鎮退役士兵的職業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技能素質和就業能力,鼓勵、引導城鎮退役士兵領取一次性補助金后自謀職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安置城鎮退役士兵的有效途徑,也是緩解當前城鎮就業安置壓力的有效辦法。各縣(市、區)政府要大力推進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工作,制定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配套政策,并采取更加靈活的辦法,鼓勵扶持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要突出“四早一晚”,即:早動員布置、早確定補助標準、早落實資金、早開始辦理和適當推遲辦理自謀職業截止受理時間,使自謀職業人數和自謀職業率有較大幅度的增加和提高。要確保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在退役后一年內得到一次免費技能培訓,并根據市場需求和退役士兵需求確定培訓內容,做到學用結合,按需施教。要充分利用現有各類人才、勞動力市場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為退役士兵提供就業指導、就業信息和就業中介服務,努力擴大“供需見面、雙向選擇”范圍,拓寬退役士兵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溝通渠道。各縣(市、區)在安置工作中要實現三項工作目標:一是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率要達到50%以上;二是完成城鎮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率不低于90%;三是發放城鎮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間生活補助費覆蓋面達到100%。要按照《兵役法》的規定和省政府的有關要求,將退役士兵自謀職業一次性補助資金、待分配期間生活補助費和職業技能培訓所需政策性資金列入當地財政預算,確保各項工作目標的落實。 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檔案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免費保管,黨、團組織關系由本人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接收管理;參加社會保險,其軍齡可視同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并和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憑全國統一制發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享受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的自謀職業優惠政策;如被用人單位錄用,享受同工種、同崗位、同工齡職工的福利待遇,其軍齡可計算為連續工齡。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2年內被黨政機關或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錄用的,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須向安置地民政部門退回自謀職業證和一次性補助金。 三、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確保按時完成安置任務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政策性強,工作任務重,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針對安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確保安置工作順利進行。各地城鎮退役士兵安置任務要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 為確保我市今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順利進行,市委、市政府已將各縣(市、區)按計劃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務納入《許昌市2007年責任目標》和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進行考核。同時,明確各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為本地按時完成安置任務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嚴格按照“首位負責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落實工作責任。各縣(市、區)要建立月報制度,自3月份開始,要將本地落實“三項政策性資金”和完成自謀職業、開展技能培訓等目標任務及安置進度每月報市政府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對未按時完成安置任務及改革任務的,市政府將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法定責任和義務。各地發展改革、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效能監察、廣播電視、公安、衛生、教育、財政等部門,要密切配合、積極支持安置部門的工作,根據各自的職能職責,充分發揮安置保障作用,共同努力,確保按時完成我市今年的城鎮退役士兵安置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