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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勞動保障局,市各資產經營公司(授權集團),各有關單位:
根據我市生育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及生育醫療費用的實際負擔情況,經研究決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對市區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最高支付限額標準作如下調整。
宮內節育器手術:節育器放置由原71元調整為140元,取出,普通由原66元調整為120元,嵌頓由原230元調整為350元;流產(早期)手術:人流術由原120元調整為300元,藥流術由原180元調整為360元;引產手術:由原1000元調整為1500元;絕育手術:輸卵管結扎術由原360元調整為500元,輸精管阻斷術由原120元調整為300元;復通手術:女職工復通由原800元調整為1600元,男職工復通由原600元調整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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