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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關于成都市建筑施工企業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參加綜合社會保險工作的通知》(成勞社發[2007]80號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要求,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綜合保險開戶及預繳 (一)經辦機構 1、工程地址在錦江區、青羊區、武侯區、金牛區和成華區(以下簡稱五城區)的建設工程,工程承包單位到市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綜合社會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綜合保險管理中心)辦理綜合保險開戶手續。 2、工程地址在高新區及其他區(市)縣的建設工程,工程承包單位到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綜合保險開戶手續。 (二)核定預計用工人數 1、工程承包單位在成都市勞動保障信息網(www.cdldbz.gov.cn)下載或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建筑施工企業參加綜合保險開戶申報表》。 2、工程承包單位持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的《建筑施工企業參加綜合保險繳費申報表》、中標文件或工程項目承包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社保經辦機構核定預計用工人數,領取《預繳綜合保險費通知單》,辦理綜合保險開戶手續。 (三)預繳綜合保險費 1、建設單位按《預繳綜合保險費通知單》確定的預繳綜合保險費金額和開戶銀行辦理轉款手續(銀行進賬單上一定要注明“建筑施工企業”和“項目編碼”字樣)。 單位名稱:成都市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綜合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開戶銀行:建行金河支行十二橋分理處 帳號:51001508638050695928 2、市綜合保險管理中心依據開戶銀行提供的進賬單及時對建設單位預繳綜合保險費進行到賬確認,到帳確認電話:87706875。 3、建設單位預繳綜合保險費到帳后,持支票進賬單底聯和《預繳綜合保險費通知單》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由計算機系統產生的《綜合保險繳費確認函》。 4、區(市)縣社保經辦機構代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直接到市綜合保險管理中心領取《四川省社會保險專用票據》。二、合同備案 (一)經辦機構 1、工程地址在五城區的建設工程,工程承包單位到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辦公室辦理合同備案。 2、工程地址在高新區及其他區(市)縣的建設工程,工程承包單位到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合同備案。 (二)工程承包單位到經辦機構辦理合同備案時,將《綜合保險繳費確認函》提交經辦機構備案登記。 三、綜合保險人員增加和減少 (一)經辦機構 工程承包單位在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綜合保險的人員增加和減少。 (二)人員增加和減少 1、工程開工后,工程承包單位在成都市勞動保障信息網下載或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建筑施工企業綜合保險人員增加表》、《建筑施工企業綜合保險人員減少表》,15日內持加蓋公章的《建筑施工企業綜合保險人員增加表》和電子表格數據盤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人員增加、減少,社保經辦機構將加蓋公章的《建筑施工企業綜合保險人員增加表》備案存檔。 2、工程期內,工程承包單位應及時申報人員增加和減少的變化情況。 3、社保經辦機構將工程承包單位上報加蓋公章的《建筑施工企業綜合保險人員增加表》、《建筑施工企業綜合保險人員減少表》備案存檔。 四、繳納綜合保險費 (一)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結束時由市綜合保險管理中心依據當月在冊和當月中止人數統一做賬并扣款。 (二)建設工程合同工期延長或實際用工人數超過預計用工人數的,工程承包單位應提前30日到社保經辦機構備案,并及時追加繳納綜合保險費。 五、綜合保險銷戶 (一)工程竣工后, 工程承包單位申報的實際參保人數達到預計用工人數后,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參保情況證明》。 (二)社保經辦機構查驗工程承包單位實際參保人數。 1、實際參保人數達到預計用工人數的,由社保計算機系統產生《參保情況證明》,并辦理銷戶。 2、實際參保人數未達到預計用工人數的,工程承包單位提交情況說明、有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報市綜合保險管理中心核查,情況屬實的,方可開具《參保情況證明》,并辦理銷戶和退款。 六、竣工驗收 工程承包單位持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情況證明》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時,將《參保情況證明》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 七、其它事項 (一)建設單位、工程承包單位、建設項目名稱發生變更的,持批準文件或有效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本通知第一條確定的經辦機構辦理變更。 (二)建筑施工企業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的工傷或職業病認定、鑒定及待遇申領和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按非建筑行業的有關規定執行和和工作流程辦理。 (三)建筑施工企業發生工傷事故或住院的,計算機系統中的在冊人員方可享受待遇。 (四)建筑施工企業工程延期未申報期間發生工傷事故和住院的,不予支付待遇。 (五)建筑施工企業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在參保當月轉入到本市其他建設項目后發生工傷事故的,享受工傷待遇,其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發生工傷時的建筑施工企業承擔。 (六)建筑施工企業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發生工傷事故一至四級或工亡的,可由本人選擇一次性或長期支付兩種方式享受。 (七)建筑施工企業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在參加綜合保險并按時足額繳費滿1個月以后的繳費期間,因患病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予以報銷。 “繳費滿1個月”是指建筑施工企業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參加綜合社會保險并足額繳納綜合保險費的當月1日(節假日順延),至次月1日至。 (八)《通知》實施前已按本市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綜合社會保險的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建筑施工企業改按《通知》的規定執行后,若轉入前6個月為連續繳費,轉入后當月可享受住院醫療費報銷。 (九)建筑施工企業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發生傷亡性質認定,應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單位蓋公章)、病情證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因公外出或搶險救災過程中死亡、傷殘或失蹤的書面材料、工作中或因公外出期間突發疾病的書面材料、死亡證明、勞動合同、社保卡、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八、所需資料 (一)建筑施工企業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憑出院證明、發票原件、費用清單、工傷認定書原件、傷者身份證復印件2份、社保卡、經辦人身份證、理賠轉帳申請書(單位蓋章、受益人簽字)、工資卡,申領工傷補償。 (二)建筑施工企業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發生工亡的,由用人單位憑住院證明、發票原件、費用清單、工傷認定書、火化證明、戶口注銷證明、相關事故證明、單位證明、經辦人、受益人身份證和戶口薄復印件2份、社保卡復印件1份、理賠轉帳申請書(單位蓋章、受益人簽字)、家屬關系證明,申領工傷補償。 (三)建筑施工企業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發生住院醫療的,醫療期終結后,由本人憑社保卡、身份證、住院醫療費單據、住院費發票、工資卡,申領住院醫療費報銷。 (四)凡參加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綜合社會保險的建筑工地因安全事故造成其他人員傷害的,在經相關部門認定和鑒定后,由本人憑意外傷害事故認定書、身份證、傷殘程度鑒定結論、相關部門證明,申領意外傷害補償。 (五)凡參加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綜合社會保險的建筑工地因安全事故造成其他人員死亡的,在經相關部門認定后,由受益人憑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死亡證明、戶籍注銷證明、火化證、相關部門證明,申領意外傷害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