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各縣(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屬企業: 根據《四川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試行辦法》的通知(川府函[2002]295號)和《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四川省2004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川勞社辦[2004]7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壯況及企業工資增長水平實際,經測算確定出《德陽市2004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發布實施。并對企業工資分配提出以下要求,請遵照執行。 一、 德陽市2004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為: 以在崗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11%為企業工資增長基準線; 以在崗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16%為企業工資增長上線; 以在崗職工貨幣平均工資零增長或負增長作為企業工資增長下線。 二、 對企業工資分配的要求 (一) 各類企業都應接受發布的工資指導線的指導。企業應參照年度工資指導線,在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確定增長水平,合理安排職工工資的正常增長,強化工資分配的自我激勵和自我約束機制,搞好工資收入分配。 (二) 各類企業都要依據《四川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和《德陽市2004年工資指導線》提出的工資增長基準線、上線和下線水平,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壯況,合理確定2004年職工工資的具體增長幅度。 國有企業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工資指導線規定的區間內控制工資增長水平。少數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2004年使用工資確需突破工資增長上線的,應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非國有企業應根據工資指導線,積極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職工工資分配水平。尚未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應將工資指導線作為確定本年度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的重要依據,并積極建立實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三)各類企業應按現行工資管理體制,依據2004年工資指導線和企業發展實際,及時編制、調整本年度工資總額使用計劃,合理安排使用工資。市屬企業應認真執行工資指導線制度的規定,并將2004年工資總額使用計劃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四)無論企業工資水平增長或負增長,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其工資均不得低于市政府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各類企業都應重視本企業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研究運用好工資增長這一重要手段,積極建立和完善重實績、重貢獻的分配激勵機制。企業要結合深化內部分配制度改革,合理確定調整工資收入分配結構和分配關系,通過多種有效的分配形式,使職工工資收入工資增長與其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緊密聯系,充分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企業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