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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勞動局、楊凌示范區人事勞動局,省級各有關廳、局,中央駐陜各單位:
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近日下發了《關于提高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的通知》(陜勞社發[2001]323號),為積極穩妥地做好這項工作,現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執行。
一、嚴格執行政策。提高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關系到企業離休人員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穩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好國家及我省的政策規定,嚴格按陜勞社發[2001]323號文件規定執行。為了貫徹落實好文件精神,我們就有關問題的具體操作作了《關于實施陜勞社發[2001]323號文件中若干具體問題的說明》(附件一),請一并執行。企業及主管部門要把企業離休人員原職務、原任職時間的認定作為重點;勞動保障部門和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要把企業執行的統籌外養老金項目及當地機關事業單位津、補貼項目的實際執行情況作為重點。
二、嚴格審批程序。各單位須認真填寫《陜西省2001年提高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審批表》(附件二)和《陜西省2001年提高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匯審表》(附件三),由主管部門復核后,按規定程序審核、審批。原行業統籌企業離休人員報省社會保障局審核,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其它企業離休人員由地市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地市勞動(勞動保障)局審批,并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三、提高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于今年十二月底前結束。各地區和各部門,要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切實負起責任,嚴格執行政策規定。凡違反政策規定,亂開口子的,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并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和有關經辦人員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