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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具體落實衛生部(84)衛醫字38號文件“轉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對口支援西藏衛生事業建設的幾點意見》的通知”附件第四點意見:“對參加對口支援西藏的衛生技術人員,應該實行優惠待遇!谖鞑毓ぷ髌陂g……并由衛生部或有關省、市衛生廳、局給予適當生活補助費用”問題,經研究,此項生活補助費用由我部承擔。自1985年1月1日起,對參加對口支援西藏工作滿1個月以上的衛生技術人員,每人每月補助人民幣100元整。此項補助費暫由本人所在派出單位墊支,每年10月由本省、市衛生廳、局匯總(附領取生活補助費人員花名冊),報衛生部計劃財務司統一撥款。 1985年1月1日以后繼續在阿里、那曲工作的援藏衛生技術人員給予更優惠待遇問題,請派出人員所在各省、市衛生廳、局酌情辦理,望將辦理情況及時報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