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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區)勞動(人事勞動)保障局: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勞動合同管理工作,根據省人民政府令(第154號)的規定,現就進一步做好勞動合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高度重視勞動合同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合同簽訂率目標任務。 勞動合同是勞動保障工作的源頭,也是勞動關系法制化、規范化的基礎。2003年省政府浙政辦發〔2003〕11號文提出“今年全省職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力爭達到75%,已經建工會的企業集體合同的簽訂率達到85%”。根據這一要求,我廳將此比例列入全省勞動保障工作考核目標任務,并分解下達到各市(見附表),年終對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比。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緊緊圍繞省廳分解的目標任務,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下大力氣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重點解決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偏低的問題,通過落實目標責任制,進一步分解落實目標任務,確保任務的完成。 二、加大宣傳力度,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方法》、《浙江省勞動力市場條例》等法律法規已先后頒布實施,各地要積極行動起來,采取多種形式,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利用“全省勞動者權益保護宣傳周”,在公共場所舉行現場咨詢和勞動者投訴活動,廣泛深入開展勞動保障法制宣傳,努力營造依法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氛圍,使勞動法律法規深入人心,家喻戶曉,不斷提高勞動者的法律意識和自我維權能力。同時,要抓好業務骨干培訓工作,提高廣大勞動保障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為進一步做好企業勞動合同管理、集體合同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 三、突出重點,因地制宜,抓好落實。 針對我省個私經濟發達,從業人員眾多,管理相對滯后,勞動關系雙方矛盾比較突出的實際情況,全省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適應新形勢,更新觀念,及時轉移工作重點,調整工作方法,在繼續鞏固城鎮企業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的基礎上,研究探索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新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機制,把勞動合同管理、集體合同管理工作重點轉移到城鄉所有勞動者和所有企業,尤其在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四、抓好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商談判工作。 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在各類企業,重點在非公有制企業和具備條件的國有企業建立平等協商機制,指導企業從實際出發,將職工最關心、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作為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的重點。要探索開展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的簽訂工作。 要大力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談判制度,應加強對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指導,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及時推廣,推進工作。同時,建立健全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會議制度,研究探索協調勞動關系方面的重大問題。去年,全省11個地級市已普通建立了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有71個縣級市、區也相繼成立,但還有21個縣、市、區尚未建立。我們要求尚未建立的縣、區在年底前都要成立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以維護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五、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大執法監察力度。 要把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執行情況作為勞動監察的工作重點,針對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運行中的關鍵環節和難點問題,主動出擊,定期不定期地開展檢查活動。通過勞動年檢、日常巡視和專項整治活動,及時發現、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使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得到真正落實。 六、抓好基礎管理工作。 為規范勞動合同,減少勞動糾紛,要根據各地情況,制定不同類型的勞動合同文本(我廳制定的參考文本附后),對用人單位自擬的勞動合同文本要嚴格審核,嚴格把關,積極指導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簽訂工作。認真抓好勞動合同鑒證等服務工作,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特別是加強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等環節的基礎管理,確保合同得到有效地履行。要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的統計上報制度,建立統計臺帳,及時掌握動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