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各市區總工會,人事局,財政局;高區、經區總工會,人事勞動局,財政局;市直有關單位: 勞動模范是廣大群眾的優秀代表,是國家的棟梁,社會的中堅。他們愛崗敬業,爭創一流、艱苦奮斗、勇于創新、淡薄名利、甘于奉獻的偉大精神,得到了全社會的尊重和愛戴。為充分體現黨和政府為勞動模范辦好事,辦實事,在全社會形成尊重勞模、關心關愛勞模、爭當勞模的良好氛圍,激勵勞模和廣大人民群眾為促進和諧社會和為威海經濟發展做出更大貢獻。經研究,對改善和提高離退休市級勞動模范待遇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對已經離退休并保持榮譽稱號的勞動模范是形榮譽津貼 一、享受榮譽津貼的范圍:自地級威海市成立以來,由威海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現在威海市范圍的勞動模范。 二、榮譽津貼發放的標準為每月60月元。 三、榮譽津貼的支付辦法:榮譽津貼由離退休勞模所在單位支付。關停、破產和撤銷的企業,由原企業主管部門支付,無主管部門的有各級財政支付。 四、勞動模范資格認定和保持榮譽稱號情況的審查工作由所在單位工會審查、逐級審核并簽署意見,凡符合條件的勞動模范要認真填寫《離退休勞動模范享受榮譽津貼登記表》,并按要求上報威海市總工會審查同意后執行。 五、勞動模范有違法違紀現象,按有關規定取消榮譽稱號,同時取消榮譽津貼。對多次獲得榮譽稱號的離退休勞動模范,榮譽津貼不重復發放。 六、對勞動模范是形榮譽津貼,是各級黨委和政府落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方針,關心愛護勞動模范,提高勞動模范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待遇的具體措施。這項工作涉及面廣,時間跨度大,政策性強,各級各部門要做到周密細致,嚴格按照政策規定辦事,確保勞動模范待遇落到實處。 七、地級威海市成立之前,由中共煙臺地區委員會、煙臺地區行政公署命名表彰的勞動模范參照本辦法執行。 八、本辦法自2006年7月1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