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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關于 2001 年軍隊轉業干部計劃分配到機關事業單位如何確定工資待遇問題的通知
人發〔 2001 〕 51 號 黑龍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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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 |
各地、市、縣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屬單位人事 (干部) 處:
現將《人事部關于 2001 年軍隊轉業干部計劃分配到機關事業單位如何確定工資待遇問題的通知》 ( 人發〔 2001 〕 51 號) 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
內容: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 ( 局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副省級市人事局,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 (干部) 部門: 現就 2001 年軍隊轉業干部計劃分配到機關事業單位如何確定工資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對于 2001 年度軍隊轉業干部的工資待遇問題,仍按國發〔 1995 〕 19 號文件的原則,以軍轉干部參加 2001 年 1 月 1 日 增資后的職務工資數額為基數進行套改,嚴格按照軍轉干部比照地方機關同等條件人員不超過 4 個職務工資檔次進行限制。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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