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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應對當前經濟形勢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08]25號)、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聯合印發的《關于發揮社會保險功能扶持企業發展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勞社發〔2009〕6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對用人單位依法被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經上級批準解散(以下統稱“關破”),其懷孕職工已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本次生育醫療費。具體支付辦法如下: 一、用人單位在關破當月,將懷孕職工資料報所在的市、區(縣級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備案時填寫《參加廣州市生育保險的關破企業懷孕職工名冊》,同時提供:①本單位關破的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②懷孕職工經區級以上醫院確診為妊娠(含孕周)的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③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核后,《參加廣州市生育保險的關破企業懷孕職工名冊》由市、區(縣級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市醫保中心和懷孕職工本人各執1份。 二、關破企業職工應當在生育后1年內到市醫保中心申請醫療費核銷。辦理時,須提供《參加廣州市生育保險的關破企業懷孕職工名冊》原件、計劃生育證、醫院診斷證明、出院小結、醫療費發票、收費明細單、本人存折復印件及指定醫療費核銷撥付帳戶說明。 三、懷孕職工在企業關破前已辦理《廣州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就醫確認憑證》,在選定的醫療機構已記帳的生育醫療費由市醫保中心與醫療機構結算。企業關破后,職工因本次妊娠就醫醫療費由本人墊付醫療費,醫療終結后向市醫保中心申請報銷。對職工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規定醫療費低于同級別醫療機構定額結算標準的,市醫保中心按實際費用核銷;高于定額結算標準的,按定額結算標準核銷。分娩時同時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將分娩及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合并核銷。 四、番禺、花都區,增城、從化市參照本辦法執行,具體操作辦法按各統籌區的基金收支情況自行確定。 五、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關于關閉、破產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辦法的通知》(穗社保〔1998〕48號)及《關于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歇業后其女工能否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復函》(穗勞社函〔2000〕51號)同時廢止。 附件:參加廣州市生育保險的關破企業懷孕職工名冊 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二 〇 〇 九 年 三 月 二 十 六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