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各大中型企業: 為了逐步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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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和原則 。ㄒ唬┰圏c目標。2007年第4季度,太原和陽泉兩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城市啟動實施;2008年試點城市總數達到6個以上;爭取2009年試點城市總數達到9個以上;2010年在全省全面推開,逐步覆蓋全省城鎮非從業居民。要通過試點,探索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體系,形成合理的籌資機制、健全的管理體制和規范的運行機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ǘ┰圏c原則。一要堅持低水平起步,根據試點城市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和保障標準,重點保障城鎮非從業居民的大病醫療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二要堅持群眾自愿、政府引導的原則。三要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有條件的省轄市努力在全市范圍內實行統籌。四要堅持統籌協調,做好各類醫療保障制度之間基本政策、標準和管理措施等的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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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參保范圍、籌資水平和費用支付 (一)參保范圍。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等,都可自愿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ǘ┗I資水平。試點城市應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醫療消費需求,并考慮當地居民家庭和財政的負擔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探索建立籌資水平、繳費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掛鉤的機制。試點城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水平,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75元。具體籌資水平由試點城市政府確定,報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審核。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籌資水平可相應提高。 (三)繳費辦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參保居民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職工家屬參保繳費給予補助。對個人繳費和單位補助資金要執行國家制定的稅收鼓勵政策。 。ㄋ模┴斦a助。對試點城市的參保居民,中央財政從2007年起每年人均補助20元。在此基礎上,對屬于低保對象或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參保所需的家庭繳費部分,中央財政每年人均補助5元;對其他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難居民參保所需家庭繳費部分,中央財政每年人均補助30元。省級財政對各類人群的補助標準與中央財政的補助標準相同;市、縣兩級財政對各類人群的補助標準不低于中央財政的補助標準,具體補助標準由試點城市政府確定,報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審核。財政補助的具體方案由財政部門商勞動保障、民政等部門研究確定,補助經費要納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 。ㄎ澹┵M用支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要合理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完善支付辦法,合理控制醫療費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重點用于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支出。在經濟基礎較好、有管理能力的試點城市可以探索對參保居民的門診醫療費用進行統籌,充分依托和利用社區衛生服務體系,探索解決參保居民的門診醫療費用負擔問題。簡化統籌基金的共付比例,按定點醫療機構級別的高低,統籌基金支付的比例控制在50%以上。探索適合困難城鎮非從業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的醫療服務和費用支付辦法,減輕他們的醫療費用負擔。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用于支付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其他費用可以通過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醫療救助和社會慈善捐助等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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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管理和服務 (一)組織管理。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各地要充分利用現有管理服務體系,改進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要探索建立健全由政府機構、參保居民、社會團體、醫藥服務機構等方面代表參加的醫療保險社會監督組織,加強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運行的監督。建立醫療保險專家咨詢組織,完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的業務規范。根據啟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工作需要,試點城市政府要增加醫療保險經辦管理機構的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加強對人員的專業培訓,加大對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等的財政投入,提高經辦管理機構的管理和服務能力。也可以探索建立與服務人群和業務量掛鉤的經費保障機制,原則上按每個參保居民補助3至5元左右安排納入試點城市財政年度預算,用于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經辦人員不足的問題。 。ǘ┗鸸芾怼3擎偩用窕踞t療保險基金要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統一管理,單獨列帳。試點城市要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風險防范和調劑機制,確保基金安全。 。ㄈ┓⻊展芾。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試點城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衛生等部門制定。要綜合考慮參保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醫療服務的范圍,通過訂立和履行定點服務協議,規范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管理,明確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定點的醫療機構、零售藥店的權利和義務。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簡化審批手續,方便居民參保和報銷醫療費用;明確醫療費用結算辦法,按規定與定點醫療機構及時結算醫療費用。加強對醫療費用支出的管理,探索建立醫療保險管理服務的獎懲機制。積極推行醫療費用按病種付費、按總額預付等結算方式,探索協議確定醫療費用標準的辦法。 。ㄋ模┏浞职l揮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等的作用。整合、提升、拓寬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的功能,大力加強社區服務平臺建設,充實工作人員,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工作。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對參保居民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要適當提高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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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相關改革 。ㄒ唬├^續完善各項醫療保障制度。進一步落實、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綜合運用行政監察及經濟、法律等手段,努力將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采取宣傳引導等有效措施促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認真落實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大力推進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重點解決大病統籌問題;各級政府要建立積極的財政支持機制,繼續著力解決國有困難企業、關閉破產企業等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鼓勵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城鎮居民,以多種方式就業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進一步規范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政策,強化醫療服務管理。加快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一步完善城市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做好各項醫療保障制度的銜接。 。ǘ﹨f同推進醫療衛生體制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改革。根據國家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統籌協調醫療衛生、藥品生產流通和醫療保障體系的改革和制度銜接,充分發揮醫療保障體系在籌集醫療資金、提高醫療質量和控制醫療費用方面的作用。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區域衛生規劃,健全醫療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衛生行業標準體系,加強對醫療服務和藥品市場的監管。規范醫療服務行為,逐步建立和完善臨床操作規范、臨床診療指南、臨床用藥規范和出入院標準等技術標準。加快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和中醫藥服務在醫療服務中的作用,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實行參保居民分級醫療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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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在省政府領導下,省政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門聯席會議負責組織協調和宏觀指導試點工作,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并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并就重大問題向省政府提出報告和建議。 勞動保障部門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制定試點相關配套政策,會同成員單位對試點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組織協調,負責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宣傳部門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輿論引導和政策宣傳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教育部門負責協調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中的在校中小學生等參保的組織工作。公安部門負責協調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的戶籍認定和提供相關基礎數據工作。民政部門配合做好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工作,負責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低保對象的核定,對無力繳費的低保對象給予適當資助,并對參保后個人負擔較重的困難群眾給予一定比例的醫療救助。財政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財政補助政策,加強資金管理和監督。衛生部門負責對醫療機構的監管,為參保人員提供質優價廉的服務。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物價部門負責加強醫療服務價格和藥品價格管理和監督,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價格標準和藥品價格管理辦法。 。ǘ┲苊懿渴,精心組織。試點工作時間緊迫,任務艱巨。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列入重要日程,明確責任,周密部署,抓好落實。一要建立相應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統一領導試點工作。試點工作涉及的部門比較多,要加強分工協作,互相配合。二要因地制宜做好試點方案。試點城市要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規劃好試點工作。在充分調研、周密測算、多方論證的基礎上制定好實施方案,由省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并報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三)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直接關系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很強。各地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方針政策的宣傳,加強對試點城市好的做法和經驗的總結推廣,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使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真正理解、支持并積極參與這項工作。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解決的辦法,妥善處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遇有重要情況及時向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告。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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