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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就業困難人員進行靈活就業登記有關事項的通知
2009-06-02 深圳市勞動保障局 深勞社規[2009]14號 廣東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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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勞動(人力資源)局、光明新區經濟發展辦: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國務院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8〕5號)、《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勞動保障部令第2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粵府〔2008〕55號)、《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意見》(深府〔2009〕26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靈活就業登記管理工作,現將就業困難人員進行靈活就業登記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象范圍 對具有深圳市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并在個人繳費窗口繳交社會保險費的就業困難人員實行靈活就業登記。 二、辦理程序 (一)提交材料 就業困難人員進行靈活就業登記,攜帶以下資料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 1、社會保險費繳費清單; 2、已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失業證》(需收回); 3、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登記表。 以上資料均需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二)信息錄入 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應通過“深圳市居住證/勞動就業登記網上申報系統”(網址:http://jydj.sz12333.gov.cn/jydjWeb/login.jsp),將完備的就業登記資料錄入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登記信息,建立靈活就業人員就業登記臺帳。 (三)辦理登記 各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應在15個工作日內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登記申請資料進行審核,打印《靈活就業登記信息表》(一式兩份)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將《靈活就業登記信息表》發放給靈活就業登記人員,完成靈活就業登記備案工作。 四、管理與服務 (一)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的,應當自實現靈活就業之日起30日內辦理就業登記。 (二)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再次失業的,應于15日內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勞動保障事務辦理靈活就業登記終止手續。再次辦理失業登記的,應到原來辦理失業登記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三)《靈活就業登記信息表》是靈活就業登記的有效證明文件,記錄內容不得損毀或涂改,遺失后憑身份證及時到原辦理部門申請補辦手續。 (四)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加強對靈活就業人員的日常動態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各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對轄區內就業困難人員進行靈活就業登記的信息錄入、更新以及證明資料的查驗,并進行就業登記審核和備案,建立靈活就業人員就業登記臺帳。 (五)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在辦理靈活就業登記時,做到及時查驗、錄入和更新,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玩忽職守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有關責任人追究責任。 五、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
附件: |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登記表
身份證號 姓名 照片 性別 出生 日期 文化 程度 民族 政治面貌 婚姻 狀況 戶籍所在地 居住地址 固定電話 手機 房屋編碼 個人社保電腦號 失業證號 失業時間 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時間 職稱 職業技 能等級 目前就業
形式 非全日制就業 臨時性就業 季節性就業 遠程就業 獨立就業 自雇就業 家庭就業 承包就業 小時工就業 其他 所屬行業 工種 工作時間 收入 元/天; 元/周; 元/月 本人承諾以上所填寫的情況屬實。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以下由工作人員填寫 辦理單位 辦理人 說明: 此表一式二份,用人單位和員工個人檔案各留存一份。
附件2: 靈活就業類型目錄 (試行) 1、非全日制就業:主要是指工作時間少于法定的或者集體合同規定的工作時間(一般為每天少于8小時、每周40少于小時)的就業; 2、臨時性就業:主要是指從事臨時性工作,或者在臨時機構工作,勞動者不是用人單位的正式職工; 3、季節性就業:主要是指勞動者集中于某一段時間或某一季節在漁業、旅游、冷飲、空調等業務量受季節影響很大的行業或部門就業,其余時間則比較清閑; 4、遠程就業:主要是指勞動者在家中通過互聯網等現代化通訊手段與外界聯系進行工作。從事遠程就業的群體有專業技術人員、信息產業工程師、網絡銷售人員、遠程教育者等; 5、獨立就業:主要是指勞動者不受雇于任何單位,以獨立自由的身份從事一定工作并獲取報酬,如作家、翻譯、自由撰稿人、職業炒股者、酒吧歌手、中介人等; 6、自雇就業:主要是指勞動者通過自主開業或自主創業,從事生產經營以實現就業。自雇就業者主要是個體戶和微小型企業經營者; 7、家庭就業:主要指勞動者以自家住所為工作地點,按要求進行各種來料或半成品加工,以取得一定的報酬。如小部件組裝、釘紐扣、做絹花、加工圣誕卡、裝信封等; 8、承包就業:是指勞動者通過承包某一項工作實現就業; 9、小時工就業:是指從事以小時為工作時間單位和計酬單位的工作,如家教、職業陪護人員、家庭清潔工等; 10、其他:除以上9種類型外的靈活就業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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