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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轉的勞動人事部、農牧漁業部、林業部、財政部《關于加強農林第一線科技隊伍的報告》(國發〔1983〕74號)貫徹執行以來,一些地區和部門不斷詢問關于“在縣以下(不含縣級)工作的農林科技人員,在原來的工資基礎上,向上浮動一級工資,作為崗位津貼。”的 規定,是否包括農業經營管理技術干部的問題。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國發〔1983〕74號文件中,關于享受浮動一級工資崗位津貼的農林科技人員的范圍,應包括縣以下(不含縣級)區、鄉(社)一級(含編制、工資關系在縣而派駐在區、鄉長期工作的)農業經營管理站工作的具有大、中專畢業學歷或技術員以上(含技術員)專業技術職務的 、現在專職從事經營管理工作的國家干部。 二、已執行對上述人員享受浮動一級工資崗位津貼的地區,應繼續執行。還沒有執行的地區,從本文下發之月起開始執行,以前的不再補發,需要增加的經費,仍按照國發〔1983〕74號文件的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