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委、辦、局,各控股(集團)公司、企業(集團)公司,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區縣、局(產業)工會,各區縣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各區縣工商業聯合會,各企業: 經綜合考慮本市2011年經濟發展、居民消費價格、勞動就業、人工成本及2010年工資水平等情況,現就2011年本市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
一、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 2011年本市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為:下線6%,平均線13%,上線18%。
|
二、指導意見 (一)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可參照平均線確定工資增長水平。其中,企業上年平均工資水平低于全市職工平均工資60%的,可參照上線增長工資;上年平均工資水平高于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兩倍的,可參照平均線的80%增長工資。 (二)經濟效益較差的企業,可參照下線增長工資。 (三)企業在確定工資增長時,應當著力提高工資水平偏低的生產服務一線崗位人員工資水平,一線職工工資增長幅度應當不低于本企業職工工資的平均增長幅度。 (四)應當妥善處理好經營者與普通職工的工資分配關系,普通職工工資不增長的,企業經營者和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工資也不宜增長。 (五)企業應當建立職工工資與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的增長機制,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的工資增長水平,以及不同崗位人員的工資調整幅度。 本市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工商業聯合會,以及各有關委、辦、局,各控股(集團)公司、企業(集團)公司,應加強對本地區或所屬企業工資分配的指導。要推動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指導企業與職工通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工資增長幅度和工資分配方案,既促進企業的發展,又維護職工的權益,保障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