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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實施方案
2009-04-10 遼市工資協商小組辦發[2009]02號 遼寧省遼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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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 |
各縣(市)區企業工資集體協商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直有關部門:
現將《關于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縣(市)區、各部門按照方案并結合本地區、本單位企業實際情況組織實施。
遼陽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二OO九年四月十四日 |
內容: |
為貫徹落實全市深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會議精神,確保2009年度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順利開展,根據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領導小組意見,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關于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著力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的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保增長、保穩定、保民生為主線,不斷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按勞分配為主、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充分調動企業和職工兩方面的積極性,大力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規范工資支付行為,確保在經濟危機影響下職工工資收入得到保障,企業保持穩定發展,努力實現合作雙贏。 二、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形成共識階段(4月15日-4月21日) 宣傳發動工作是做好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首要條件。各縣(市)區總工會和勞動保障局要聯合舉辦工資協商指導員培訓班,指導員要深入企業向企業負責人和全體職工宣傳《勞動法》、《工會法》國家勞動保障部《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遼陽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規定》等法律法規,使企業負責人和全體職工都能了解工資集體協商的目的、意義等。工作結果要達到兩個百分之百,即:企業負責人百分之百同意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企業職工百分之百了解工資集體協商內容。 (二)廠務公開階段(4月22日-4月26日) 參加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在開展協商前,都要認真實行廠務公開,使全體職工都能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全員勞動生產率,企業人工成本,效益等情況,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等文件精神,使職工增強主人翁意識,逐步樹立主人翁責任感,以促進企業經濟效益與工資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三)推薦協商代表階段(4月27日-4月30日) 進入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正式程序。按照有關規定,企業行政方和職工方各推薦代表3-10人,并確定1名首席代表。職工方代表由本企業工會選派,代表產生后雙方互相通報選派代表情況,為協商打好基礎。 (四)提出要約,醞釀,溝通協商內容階段(5月4日-5月8日) 協商內容是工資集體協商的關鍵所在,各單位要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參照相關法規文件結合本企業的實際確定本企業的協商內容和協商重點。然后由一方提出要約,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確定本次協商內容。 (五)協商談判階段(5月11日-5月15日) 各單位要在溝通協商的基礎上,進入實質性協商談判階段。協商雙方享有平等的建議權、否決權和陳述權。 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確立本次協商的具體事項。 (六)審議通過階段(5月18日-5月20日) 雙方代表就協商的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后,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工資協議草案時,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職工代表或者職工出席,經全體代表半數以上或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工資協議方案獲通過,并由雙方首席代表在協議上簽字,加蓋公章。 (七)登記備案階段(5月21日-5月26日) 有關登記備案按《實施細則》規定辦理。 (八)落實協議、履行監督階段(5月27日以后) 工資協議生效后,雙方在10日內以適當方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為保證通過的工資集體協商協議能實施落實,雙方均有權對協商內容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對未落實的內容要督促落實,以保證職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三、幾點要求 1、工資集體協商要認真貫徹《勞動法》和國家勞動保障部《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通知精神,所發生的行為不得與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 2、集體協商工資工作要按規定有序進行,不得出現借機濫提待遇以及一些不合理要求等。對政策性虧損單位要經主管部門和有關領導同意后才能開展工資集體協商。 3、工資福利等增長幅度要低于本企業效益增長幅度,原則上工資增長與效益比為0.3-0.4 :1較為合適。 4、通過工資集體協商要進一步調動廣大職工的生產積極性,增強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促進企業發展和社會進步。 5、對在工資集體協商中發生的違背勞動法律法規問題,勞動監察部門要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以保證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6、關于工作時間安排。《方案》的階段性時間安排是總體的工作安排,各縣(市)區、市直部門在推進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做適當調整,但總體上應與市里同步為佳。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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