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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屬有關企事業: 經與勞動人事部勞動保護局協商,并與有關部門協調平衡,基本同意我部根據勞動人事部勞人護〔1985〕6號(關于改由各主管部門審批提前退休工種的通知)精神擬定的《兵器工業提前退休工種》。現將此文印發給你們,并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必須認真學習勞人護〔1985〕6號文件,并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嚴格按照該文件及其附件的有關條款審查、辦理。 二、凡所列工種,職工退休時,均可按國發〔1978〕104號《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中第一條第(二)項的規定辦理。 三、國家勞動總局〔79〕勞總護字11號文件批準的(常規兵器工業有毒有害作業工種表)所列工種,經修訂后,作為本通知的一部分(見附件,此表備注部分為增訂工種)繼續執行。 四、凡所列有毒有害作業同等勞動條件的專職機械設備維修工,工序轉運工,現場檢驗、測試工、化驗分析工,可參照相應工種執行。高溫作業車間的天車工可參照相應高溫作業工種執行。 五、為了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在執行中,必須同時加強對有毒有害作業進行技術改造,消除或減輕有毒有害因素,改善勞動條件。 六、各單位已執行的屬于國家和省、市、自治區勞動部門頒發,而本通知未列入提前退休的工種,仍可繼續執行,但應報部備案。 七、各單位將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報部主管部門,并于今年年底前,將執行情況報部,以便進一步補充完善提前退休工種。 附:一、兵器工業提前退休工種表(附件一) 二、兵器工業提前退休工種表(附件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