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楊凌示范區人事勞動局,省級有關部門,各企業集團,中央駐陜有關單位: 為貫徹省委關于加大解決民生問題力度的要求,持續提高我省企業職工的收入水平,保障低收入職工基本生活,根據《陜西省最低工資規定》(陜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9號),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對我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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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我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 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00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0.0元/小時; 二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91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9.1元/小時; 三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85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8.5元/小時; 四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79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7.9元/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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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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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工會組織,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確保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的違規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低收入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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