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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資源枯竭型破產企業從事特殊工種距提前退休年齡五年內待退職工非因公死亡待遇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2-03-13 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財政廳 遼勞社函[2003]8號 遼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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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 |
各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市機關事業保險中心:
現將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資源枯竭型破產企業從事特殊工種距提前退休年齡五年內待退職工非因公死亡待遇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勞社函[2 00 3]8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盤錦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盤錦市財政局
二O0三年三月十三日 |
內容: |
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自1999年底以來,我省煤炭、有色等一批資源枯竭型企業相繼破產,并且尚有待批破產企業。鑒于此,現對資源枯竭型破產企業從事特殊工種、距提前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待退職工(以下簡稱“三五“人員)非因工死亡待遇支付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破產企業“三五“人員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救濟費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救濟費,可以參照本地區在職職工享受相應待遇,所需資金從國家撥付的破產安置專項經費中支付;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中個人累計繳費部分的本息可以繼承。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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