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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移交社會化管理合同制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廣東省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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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退休職工管理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為妥善解決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啟動前各區接收的移交社會化管理的合同制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問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區退休職工管理機構在2001年12月1日前接收,但仍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合同制退休人員,自2004年6月1日起,統一納入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重大疾病醫療補助待遇。 二、請各區勞動保障局及其退休職工管理機構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程序》(附件1),為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辦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手續。 各區在執行本《通知》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本局醫療保險處反映。 |
附件: |
附件1 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程序 一、符合《通知》規定范圍的退休人員于2004年4月10日前,憑《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退休證》及本人《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的區退休職工管理機構填寫《合同制退休人員醫療保險登記表》,申請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二、各區退休職工管理機構為此類人員填寫好《 區合同制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匯總表》一式四份,加蓋公章,連同退休人員檔案于4月15日前到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確認手續。 三、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審核,確認退休人員屬于2001年12月1日前退休且移交區退休職工管理機構的,在《 區合同制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匯總表》(一式四份)上加蓋公章。 四、區退休職工管理機構憑已加具社保經辦機構意見的《 區合同制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匯總表》(一式四份)于4月20日前往市醫療保險服務管理中心辦理加標登記手續。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在《 區合同制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匯總表》(一式四份)上加蓋公章后,一份留存,一份交信息中心為退休人員加具"社管人員已繳納"的醫療保險標識,兩份退給區退休職工管理機構(區退休職工管理機構留存一份,所屬社保經辦機構存一份)。 五、市醫療保險服務管理中心于5月20日前制好《醫療保險卡》。 六、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于5月25日前到區退休職工管理機構領取《醫療保險卡》,從6月1日開始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重大基本醫療補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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