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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區)輕工業廳、局: 根據勞動人事部勞人護〔1985〕6號文《關于改由各主管部門審批提前退休工種的通知》精神和有關省、市輕工業廳局申請列入輕工業提前退休的工種名稱,經我部實地調查研究,決定搪瓷、鐘表、玻璃等行業的搪燒工、噴花工、制粉工、修爐工、酸洗工、司爐工、寶石焙燒工、電熔石英管工列為輕工業提前退休工種。凡從事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可以按照《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二)項的規定辦理退休。 對于不屬于輕工業特有的勞動條件又和其他部門基本相同的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種,可以參照國家有關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的規定執行。 附:輕工業提前退休工種范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