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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衢州市財政局轉發/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200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的通知
2008-01-28 衢州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衢州市財政局轉發/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 衢市人勞社〔2008〕13號 浙江省衢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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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
市直有關部門,市屬各企業及駐衢各部、省屬單位:
現將《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200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浙勞社老〔2008〕5號)轉發給你們,并就貫徹實施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
內容: |
一、經測算,2007年底市本級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為1159元。
二、2007年度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和高級技師資格的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部分,由所在單位按要求填寫附表后,附有關證件依據材料,報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審批。原單位不存在的,由檔案管理管理部門負責辦理。
三、退休(退職)人員的年齡,原則上按《退休審批表》中退休時核準的出生年月為準,不再辦理更改事項。
四、本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平均額度,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另行公布。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心。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在2008年春節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各地在實施中遇有問題,請及時與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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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2008年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審批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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