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近年來,各地不斷加大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在貫徹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工作方面收到顯著成效。但是,一些企業非法使用童工、侵害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情況仍有發生,嚴重影響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為嚴厲打擊非法使用童工、違反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行為,維護少年兒童合法權益,決定自2009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貫徹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專項檢查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檢查內容 用人單位及職業介紹機構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及其它法律法規規章關于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情況。包括:企業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制度情況、企業招用人員錄用登記材料和勞動合同書等;用人單位在健康檢查、禁忌工種、工作強度等方面執行國家對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規定情況。
|
二、檢查的范圍和方式 此次檢查的范圍是各類用人單位,重點是紡織、服裝加工、制鞋、礦山、磚瓦窯場、小作坊、建筑、餐飲服務業等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大量招用農民工的企業,特別是市區和城鄉結合部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檢查方式采取組織企業自查、勞動保障部門到企業實地檢查和生產場所現場核查等形式。
|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地要把此次檢查活動作為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繼續全面貫徹落實《勞動法》、《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認真部署檢查工作。 (二)制定活動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并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各地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切實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 (三)加強執法力度,依法嚴肅處理。各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認真受理和查處舉報投訴案件,組織人員深入用人單位檢查招用工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對于使用童工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地要積極開展貫徹實施《勞動法》、《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普法宣傳,尤其是對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及作坊業主,要采取多種形式深入開展教育,增強其法制意識,自覺遵守國家關于禁止使用童工和實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的有關規定。 (五)及時總結上報活動開展情況。檢查工作結束后,各地要形成本次檢查工作情況報告(包括檢查單位戶數,涉及勞動者人數,違法案件數,查處非法使用童工人數,非法使用童工行業分布情況,非法介紹童工就業人數,違反未成年工特殊保護案件內容分類及數量,涉及未成年工人數,行政處理和行政處罰件數、金額等基本數據),并請于2009年9月10日前報送省勞動保障監察總隊。檢查期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派出督察組深入有關地區檢查貫徹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的情況。 聯系電話:0371-65526880 傳真:0371-65509096 電子郵箱:hnldjc@ha.lss.gov.cn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