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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農民工工作,推動全市各類用人單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根據省、市《關于做好2009年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此次活動以提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重點,內容包括不簽訂勞動合同、不按時足額支付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超時加班,違反保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規定等。范圍是全市各類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重點是各類非公有制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特別是使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施工、住宿餐飲、紡織、服裝、電子、海洋捕撈、養殖等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 此次活動的目的是通過集中開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專項行動,進一步規范企業招用農民工行為,建立農民工用工臺賬,完善農民工勞動合同制度,提高勞動用工登記備案、勞動合同簽訂率,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用工制度的規范化。 二、行動步聚 此次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專項行動時間為2009年5月20日—6月19日。具體分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09年5月20日—25日) 各市區要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訂本市區實施方案,印制宣傳資料,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廣泛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有計劃、有步聚地推進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專項行動的開展。 (二)自查自糾階段(2009年5月26日—6月5日) 各市區要組織指導用人單位對其勞動用工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同時指導用人單位健全規章制度,建立農民工用工登記臺帳。用人單位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6月5日前報各市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 (三)檢查整改階段(2009年6月6日—19日) 各市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要對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管理情況進行逐戶排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責令限期整改;用人單位未能在限定期限內改正的,要依法予以處罰;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要在新聞媒體上曝光。市局將成立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專項行動督查小組,6月15日開始對各市區專項行動的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三、具體措施 (一)廣泛宣傳發動。各市區要在前期《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宣傳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寬宣傳思路和方法,深入各類就業服務機構、使用農民工較多的用人單位、工業園區,農民工相對集中的街道(社區),通過制作宣傳標語、印制宣傳資料、培訓等多種方式開展廣泛宣傳,增強用人單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和農民工自我維權意識。 (二)推廣標準勞動合同文本。各市區要采取有效措施向用人單位推薦使用統一的勞動合同文本,也可針對農民工流動性大、季節性強的特點,制訂適合農民工的勞動合同文本,通過政府網站和勞動保障網向社會發布,供用人單位參考使用。 (三)加強招用工備案,建立勞動用工數據庫。各市區要根據建立勞動保障數據庫的要求,進一步強化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和用工登記備案制度,組織開展用人單位勞動用工情況調查摸底工作,督促用人單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招用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等情況臺帳制度。 (四)加大勞動合同執法監察力度。各市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的日常巡查,及時查處和糾正用人單位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等違法行為,對問題嚴重、投訴和爭議較多的用人單位要重點檢查,責令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處罰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 四、幾點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市區要站在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做好此項工作,把開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專項行動作為規范企業勞動用工管理,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切實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的重要舉措和有效途徑,各市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切實將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專項行動落到實處。 (二)把握重點,統籌兼顧。開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專項行動要抓住重點、力求突破、全面推進。,要立足于本市區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要善于發現和總結新經驗、新做法,樹立典型企業,以典型帶動全局工作等方法,促進企業不斷規范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 (三)加強督導檢查,及時上報情況。各市區要明確工作目標和責任,制定工作計劃,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督促、指導和檢查,及時掌握本市區工作進展情況。專項行動工作情況于6月19日前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綜合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