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各區人力資源局、各新區社會建設局,各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 為進一步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根據公安部《關于印發〈“除火患、保平安”冬春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公消〔2012〕375號)等相關文件精神,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監督管理局《關于將消防知識納入外來務工人員培訓平臺的函》(深公(消)函字〔2013〕2號,見附件)要求將消防知識培訓納入外來務工人員培訓。現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一、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容。各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必修課內容。與學生學員入學教育相結合,進行至少3個學時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二、消防安全培訓知識手冊作為培訓資料。各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可將《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手冊》作為相關培訓資料使用,要求學生學員認真閱讀學習手冊內的消防安全知識。 三、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監督檢查。業務主管部門將抽查技工學校和培訓機構對學生學員的消防知識培訓工作。各區局按管理權限監督檢查所管轄的職業培訓機構,督促各機構抓好落實。各單位共同做好我市外來務工人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監督管理局關于將消防知識納入外來務工人員培訓平臺的函(深公(消)函字〔2013〕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