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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建管局(建設發展局)、勞動保障局(開發區人事勞動局)、各建筑業企業; 在“國慶節”、“中秋節”將至,合肥市第九次黨代會召開之際,為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和年底實現國務院三年清欠目標。按照《合肥市建筑工程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合建管[2006]279號)的要求,目前,我市專項整治工作已進入強行推進、督查階段,現將檢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目的 通過檢查,進一步規范我市勞務分包、勞動用工管理,從源頭上解決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推動我市建筑工程分包專項整治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二、檢查時間 2006年9月12日至12月31日 三、檢查范圍 檢查范圍為全市所有在建建筑工程項目。重點檢查2006年以來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投訴或引起群體性上訪投訴的建筑企業。 四、檢查內容 建筑企業勞務分包、勞動用工管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以及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執行《合肥市建筑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工作導則》的情況。 五、檢查安排 由市建管、勞動保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小組,采取邊檢查、邊整改、邊通報的方法進行;每周五下午匯總檢查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及時通報。 六、有關要求 1、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此次檢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從維護穩定、發展的大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專人負責,認真對待此次檢查;各建筑企業應結合企業實際,認真組織做好自查工作,重點是對本單位存在的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認真加以梳理,及時解決;并采取切實可行措施,杜絕發生新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到位。 2、從2006年9月12 日起,凡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投訴的建筑企業,一經查實,將強制性要求該企業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其已開工的項目應補交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其新開工的項目必須按規定交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后才可開工。 3、各相關部門、企業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檢查工作,從大局出發,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切忌走過場。專項檢查中發現建筑企業在自查工作中已發現問題但未及時整改的,將以通報、新聞媒體曝光等形式予以嚴肅處理。 附件:合肥市建筑工程分包專項整治違法違規事實認定書 合肥市建設委員會 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