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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培養,推動實施“815高級藍領培訓工程”,現將2009年高技能人才培訓政府補助計劃及培訓點(附件1)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今年的政府補助高技能人才培訓辦班、補貼申報程序仍按照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政府補助高技能人才培訓工作的通知》(杭勞社培〔2005〕222號)規定執行。非公有制企業職工、外地戶籍職工與國有企業職工、本地戶籍職工一樣同等對待,享受相同的政策待遇,根據報名情況和培訓計劃數擇優入學。 二、申請參加補助培訓的對象除符合我市規定的相應工種、等級鑒定申報條件外,還須參加由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培訓機構組織的相應培訓,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杭州市區(不含蕭山、余杭區,下同)各企業單位工作的技能人員或市區各類職業院校、技工學校中從事教學、實習指導工作的教師; (2)申請高級職業資格培訓補貼的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申請技師職業資格培訓補貼的須在45周歲以下,申請高級技師職業資格培訓補貼的須在50周歲以下; (3)申請培訓補貼時須取得杭州市勞動保障局核發或省勞動保障廳核發的相應工種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三、培訓鑒定結束后,由培訓機構向市勞動保障局申報培訓補貼。培訓機構申請補貼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政府補助高技能人才培訓經費申報表(附件2); (2)政府補助人員匯總表(附件3); (3)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4)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復印件。 四、各培訓機構要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組織招生工作,既要通過報紙、網絡、電視、電話等多種渠道發布信息,又要深入企業做好宣傳發動,讓廣大企業、職工了解政府的政策措施,要把好的政策落到實處。 五、各培訓機構除按照市勞動保障局關于培訓、鑒定的具體要求做好相關工作以外,要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做好資格審查、材料審核、培訓協議簽訂、補助經費申報及發放等各項工作,并做好臺帳記錄。市勞動保障局將對整個培訓過程進行隨機抽查,并在次年年初對培訓機構進行培訓效果評估,作為來年確定定點培訓機構的重要依據。 附件:1. 2009年高技能人才培訓政府補助計劃及培訓點 2.政府補助高技能人才培訓經費申報表 3. 政府補助人員匯總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