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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為了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推動和擴大參加生育保險的范圍,根據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陜西省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陜勞社發〔2001〕185號)精神,結合我市生育保險實際,決定將生育保險費率和待遇標準作以適當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費率調整的范圍和標準
費率調整的范圍包括我市轄區內的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各類企業。標準為:7將用人單位原按工資總額的1%繳納生育保險費用調整為按工資總額的0.7%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二、待遇調整的范圍和標準
本次待遇調整的范圍主要是生育職工的醫療待遇。懷孕4個月以下流產的(以醫療證明為依據,下同),從不支付醫療費用調整為增加支付醫療費用300元,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醫療費用從500元增加到700元。在三甲醫院住院生育,正常產的醫療費用從900元增加到1400元,難產的醫療費用從1400元增加到2300元,剖宮產的醫療費用從2300元增加到3600元。在二甲醫院住院生育,正常產的醫療費用從600元增加到1 000元,難產的醫療費用從800元增加到1 900元,剖宮產的醫療費用從2000元增加到3000元。在其他各級別醫院住院生育的醫療費用,參照《陜西省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規定支付。一胎多育每多生一個嬰兒的醫療費用從400元增加到800元。職工因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引發的合并癥、并發癥等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我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結算的有關規定計算(不含門檻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女職工產前檢查費和施行計劃生育費,維持原標準。女職工生育期間,因其他疾病發生醫療費,按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女職工生育期間,分娩醫院或其工作人員因醫療事故及違反有關規定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列入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違反國家或本市計劃生育規定發生的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三、生育津貼
企業(含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職工的生育津貼按參保單位女職工本人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職工的生育津貼暫仍由用人單位支付。
四、職工產假
按照《陜西省計劃生育條例》和生育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五、費用繳納
各企業(含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應依法參加生育保險,如實申報職工人數,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用。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生育保險費用,應按標準分別列入市縣(區)財政預算,由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
六、待遇享受的辦理
參保單位女職工在妊娠3個月內,持單位介紹信、身份證和一寸照片兩張,到參保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生育就醫證明。女職工可根據就近原則,自主選擇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生育。女職工產假期滿或上班后,參保單位或職工本人及家屬持分娩醫院簽署意見的《漢中市女職工生育保險卡》、生育服務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病歷日志復印件、單位介紹信和住院發票,到社保經辦機構報銷生育保險費用,社保經辦機構對其審核后按規定及時給予支付。
七、組織實施
保障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為企業改制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是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要責任。各級、各有關工作部門和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以生育保險費率和待遇標準調整工作為契機,切實加強生育保險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要加大宣傳力度,為生育保險制度平穩運行營造好的社會氛圍。要明確工作任務,加快工作進度,確保今年此項工作全面完成。本通知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從2007年10月1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