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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企業職工生育待遇申報 【辦理機構】 哈爾濱市醫療管理中心 【辦理地址】 道里區友誼路423號五樓14、15號窗口 【聯系電話】 84871955 【審批條件】 ①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連續滿12個月的用人單位的職工。②按政策規定生育的參保職工。 【所需材料】 ①異地或急診生育醫療費報銷:《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一式二份、《哈爾濱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帳戶登記表》、醫療費收據、診斷書(加蓋醫院診斷專用章)、費用明細、《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二胎另需提供《準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如異地生育需提供病歷復印件。 ②選擇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登記備案:《哈爾濱市職工生育保險選擇定點服務機構申請表》一式三份、《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母子健康手冊》原件。 ③申領生育津貼或補助:《哈爾濱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帳戶登記表》、《哈爾濱市職工生育保險選擇定點服務機構申請表》單位留存件。 【辦結時限】 ①異地或急診生育醫療費報銷:申報時收取報銷材料,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報銷金額劃單位提供的帳戶中。②選擇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登記備案:當日辦結。③申領生育津貼或補助:申報時收取材料,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津貼或補助劃單位提供的帳戶中。 【辦理程序】 ①異地或急診生育醫療費報銷:攜帶報銷所需材料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五樓14、15號窗口申報生育保險待遇,收取報銷材料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報銷金額劃單位提供的帳戶中。②選擇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登記備案:攜帶所需手續,即時辦結。③申領生育津貼或補助:職工生育結算40日后,攜帶所需手續申報,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津貼或補助劃單位提供的帳戶中。 【辦理依據】 《哈爾濱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辦法》(哈爾濱市政府令第130號)、《關于調整哈爾濱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的通知》(哈勞社發[2007]273號) 【收費標準】 無 【收費依據】 無 【相關表格】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哈爾濱市職工生育保險選擇定點服務機構申請表》、《哈爾濱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帳戶登記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