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人民政府,鎮江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企事業單位: 為了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理順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健全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體系,推動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健康發展,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蘇政發[2002]87號)精神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鎮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實施方案的函》(蘇政辦函[2003]16 號)的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提出如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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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則 (一)統一管理原則。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由鎮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組織領導,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具體負責,實行統一規章制度、統一核算制度、統一管理模式。 (二)積極穩妥原則。各轄市、區政府要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積極推進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等工作按時保質完成,確保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管理等各項工作正常進行。 (三)資產安全原則。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過程中,必須進行資產清理,實行資產保全,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確保各項住房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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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務 各轄市、區政府要按照市編委《關于調整轄市、區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的通知》(鎮編委[2003]38號)要求,精心組織機構調整的實施工作,限期完成機構調整任務。 。1)組建住房公積金管理新機構 撤銷各轄市、區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成立鎮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轄市、區分中心(管理部)。分中心(管理部)為副科級建制,直屬當地政府,也可明確部門歸口管理。分中心(管理部)具有獨立的事業法人地位,其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二)理順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 各分中心(管理部)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各轄市、區政府雙重領導,以轄市、區政府為主,業務規范、運行監督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主。 。ㄈ┖侠砼鋫涔ぷ魅藛T 各轄市、區要按照鎮江市編委核定的編制數配備分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員。通過考核、測評,原住房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符合條件的,要優先錄用;未被錄用的人員,由各轄市、區原主管部門或掛靠單位負責妥善安置。凡在2002年7月15日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工作的通知》(鎮政辦發[2002]99號)下發后進入基金管理機構工作的人員一律不予錄用,各轄市、區政府要嚴格把關。 各分中心(管理部)主任、副主任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商各轄市、區意見后任免。日常干部人事管理由各轄市、區負責,業績考核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 。ㄋ模┤骈_展資產清理工作 各轄市、區要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使用和其它業務工作正常開展的前提下,認真開展資產清理工作。資產清理工作由各分中心(管理部)負責,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在資產清理過程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給予指導;各地審計部門應對資產清理結果進行審計,并對原管理機構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出具審計報告;各地財政部門應對資產清理結果進行審核、確認并提出處理意見。 (五)切實解決資金挪用問題 各轄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對擠占挪用資金的清理回收工作,組織專門班子,加大清收力度,確保按省政府規定及時回收。對暫不能回收的,各轄市、區政府要制定代償計劃,由鎮江市財政部門按代償計劃通過體制結算渠道予以扣還。 (六)認真進行資產交接 新設立的分中心(管理部)與原管理機構應在資產清理、回收擠占挪用資金工作結束后按照規定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原管理機構資產經雙方簽字并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轄市、區財政部門鑒證后,轉入新設立的分中心(管理部)相應賬戶。 。ㄆ撸┙∪芾砺毮 體制和機構調整后,各分中心(管理部)職能進一步完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責和內部授權管理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3]70號)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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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ㄒ唬┮岣哒J識,統一思想。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是省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做出的重要決策,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加強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現實需要。各地要切實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顧全大局,認真做好有關工作。 。ǘ┮訌婎I導,明確責任。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工作由鎮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領導,各轄市、區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各地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工作協調小組,負責本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完善工作,做到組織有力、分工明確、責任到位、按時完成。鎮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指導督查。 各地要在2005年3月底前,完成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調整工作。自本文下發后一個月內要制定本地的完善實施計劃,并上報鎮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管理體制調整結束后,鎮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對各地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并形成驗收報告報市政府。 。ㄈ┮獜娀芾恚ズ霉ぷ。在體制調整過程中,各轄市、區政府要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領導。住房基金管理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公積金歸集管理,積極發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不斷改進服務,提高效率,規范行為,不得因體制調整而影響公積金業務的正常開展。 二00五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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