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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有關單位及參保人員: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桂勞社發[2007]8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統一使用2006年全區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通知》(桂勞社發[2007]62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柳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單位參保人員繳費基數按職工個人上年度工資總額確定,上年度工資總額高于上年度全區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00%的,以300%為繳費基數;低于60%的,以60%為繳費基數。 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以上年度全區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18064元確定。 本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執行。 二○○七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