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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綏中縣、昌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切實做好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有關政策的通知》(遼政辦發[2013]28號)要求,2013年我省將繼續組織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見習對象范圍、期限 (一)2013年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對象為在我省進行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并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2013年已辦理離校手續、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2011年、2012年畢業,符合條件未參加過就業見習的高校畢業生也可以參加2013年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 (二)2013年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期限分為3個月和6個月兩類。其中,技術含量和復雜程度較高崗位的見習期限為6個月,其他崗位的見習期限為3個月(具體詳見《遼寧省千企萬崗就業見習計劃崗位申報審核分類指導目錄》)。 二、見習扶持政策 (一)見習單位要為見習人員發放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0%的見習補貼,具體標準由見習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為鼓勵見習單位接納見習人員,省財政承擔見習補貼的2/3(補貼計算基數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上限),其余由見習單位承擔。 (二)對見習單位支出的見習補貼費用,實行所得稅稅前列支,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三)見習人員見習期間享受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各市(含綏中縣、昌圖縣,下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辦理,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審核、撥付,省財政根據實際發生額在下達省對市就業補助資金時給予補助。 (四)見習期間,各級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為見習人員提供免費人事代理服務和人事檔案托管服務。 三、見習補助資金的申領及撥付 (一)見習單位在本年度見習全部結束后一個月內,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見習補貼補助資金申請,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一式三份):⑴《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報告》(附件1);⑵《申請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財政補助資金花名冊》(附件2);⑶《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月度支付明細表》(附件3);⑷《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申請登記表》(附件4);⑸《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見習生工作總結和鑒定表》(附件5);⑹《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市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匯總表》(附件6);⑺見習畢業生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遼寧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申請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并對見習人員相關情況進行核實后,將審核合格的申請材料送各市財政部門。市級財政部門對相關情況核實無誤后,將補助資金直接撥付到見習補貼補助資金申請單位。見習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由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財政部門協商適時予以撥付。 (二)各市本年度就業見習全部結束后,于下年9月30日前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共同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提出就業見習省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并報送《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省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匯總表》(附件7)。各市材料報送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根據情況到各市實地復核,并將復核意見送省財政廳,省財政廳在下達省對市就業專項資金時給予補助。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做好組織實施,加強政策宣傳。各市要把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要按省下達的見習工作計劃,制定好實施方案,并抓緊實施。各市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要進一步加強見習政策的宣傳工作,運用多種宣傳形式,大范圍、多層次、多渠道地開展宣傳工作,擴大就業見習的社會認知度和參與度。 (二)抓好見習管理,提高見習質量。各市要切實抓好就業見習的管理工作,做好相關協議的簽訂,對見習生的見習情況及見習單位的見習補貼發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好見習材料的歸檔工作等。要指導見習單位著力提高見習質量,鼓勵見習單位接收見習生就業,對不能在見習單位就業的見習生要跟蹤服務,并積極推薦到其他單位就業。同時要防止見習單位把已簽訂勞動合同人員、已繳納社會保險人員以及參加過就業見習的人員納入2013年就業見習范圍,杜絕虛報冒領見習補助資金情況的發生。對出現瞞報中途退出見習人數、見習補貼不落實、見習組織管理混亂等問題的見習單位,及時督促加以改正,并視情況扣減財政補助或在媒體進行曝光。 (三)加強信息統計,規范工作流程。各市要切實加強就業見習信息的匯總及統計工作,并于每季度結束后三日內,將《各市見習單位信息匯總表》、《各市就業見習工作情況表》等相關信息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同時要嚴格按照省里相關文件要求,繼續規范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流程,確保就業見習工作有效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