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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勞動保障(人事勞動)局,紹興經濟開發區、袍江工業區、鏡湖新區勞動保障處: 為進一步做好勞動合同簽訂工作,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促進勞動用工管理的規范和勞動關系的和諧,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建設和諧社會。現對進一步加強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積極推進勞動合同簽訂工作。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是貫徹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范勞動用工和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的基礎性工作,企業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各地要根據2005年全市勞動合同簽訂目標任務(附后),進一步推進勞動合同簽訂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做好認識到位、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確保企業勞動合同簽訂擴大到所有用人單位,全市勞動合同的簽訂率達到95%以上。 二、要加強勞動合同日常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和落實勞動合同管理的基礎性臺帳,進行動態管理。各單位要落實專職部門和人員,做好勞動合同統計工作,并按時上報。對不按時上報統計情況的單位和部門要進行通報批評。二是要規范勞動合同文本。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及時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合同規范性文本,指導用人單位簽訂規范、合法、合理的勞動合同。三要嚴格把好合同鑒證關。對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和要求鑒證的合同文本,要嚴格把關,認真審查勞動合同主體的合法性、合同關系的真實性、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及合同條款的準確性。 三、要加強執法檢查。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加大執罰力度,對不及時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不按法定程序隨意解除勞動合同、不履行勞動合同,以及扣押勞動者有關證件等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