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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各委、辦、廳、局,省直屬單位: 為加強對省級機關事業單位中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離退休生活費發放情況的管理,保證離退休人員及時、準確的領取離退休生活費,決定自2001年8月1日起,凡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調整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生活費的,參保單位都要填寫《江蘇省省級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調整審核表》(見附件),經單位主管部門審查簽署意見,報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審核后,方可辦理結算并支付有關費用。各參保單位接通知后,要加強基礎資料管理,做好有關準備工作。 附:《江蘇省省級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調整審核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