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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勞動保障局、市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批準,現將我市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間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一)市本級、江寧區和原江浦縣 1、參保人員繳費基數的確定 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為1455元/月;上限市本級和江寧區為9042元/月,原江浦縣為8192元/月。 2、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的確定 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按照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639元確定,月繳費額下限為300元。 (二)原六合縣 1、參保人員繳費基數的確定 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為1369元/月;上限為7917元/月。 2、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的確定 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按照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639元確定,月繳費額下限為262元。 (三)溧水、高淳兩縣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及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由兩縣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但最低不得低于2008年度最低繳費水平。 二、參加市本級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單位和職工,其繳費基數按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同步執行。 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20元;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準仍為每人每月42元。 二ОО九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