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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局),長白山管委員勞動人事局:
近一時期,部分地方和用人單位就退休審批條件及待遇等又反映了一些新問題。為規范統一全省政策,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現就有關問題統一答復如下:
一、以個體身份參保且無用人單位工作經歷的,在辦理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手續時,其出生時間以身份證記載的出生年月為準。 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和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繳費不足規定年限的,本人申請,可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上年當地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一次性繳費至規定的繳費年限,并從辦理手續下月起領取養老金。 三、對原在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或事業單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改制為民營企業后繼續從事原特殊工種的,企業應定期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保障)部門備案,其從事原特殊工種的年限可以累加,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辦理提前退休。原在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或事業單位從事特殊工種且達到規定年限,現在民營企業工作或解除勞動關系的,符合條件的,允許其辦理提前退休。 四、根據吉政發〔1998〕22號文件第五條第(十)款規定及吉人社工字〔2009〕11號文件規定,因病或非因工致殘,達到規定繳費年限但未達到法定因病退休年齡的國有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人員,本人申請,可以參加勞動能力鑒定。被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之和。 五、參保人員被判處拘役及以上刑罰或勞動教養,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待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后辦理退休手續。退休時間按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間計算,基本養老金從辦理退休手續下月起發放,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不參加調整基本養老金。 參保人員退休審批工作事關養老保險基金安全,與廣大參保人員利益密切相關。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嚴格執行政策,不斷完善退休審批程序,接受社會監督。對提前退休人員,經初步審核后,應定期在網站上公示擬退休人員相關信息,并將公示結果通過到網站公布。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核定基本養老金時,要與網站公布情況進行核對,防止部分單位和個人弄虛作假,騙取養老保險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