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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商務廳、省國資委,中央駐晉、省屬和外商投資建筑、住宿、餐飲及商貿企業: 2007年6月,為深入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全省勞動保障部門在建筑業、住宿和餐飲業集中開展了勞動合同“簽約行動”,省勞動保障廳向社會發布了《山西省建筑業勞動合同書》、《山西省住宿、餐飲和商貿企業勞動合同書》。隨著《勞動合同法》的頒布施行,兩個示范文本的部分條款與《勞動合同法》不盡一致。為貫徹實施新法,進一步規范勞動關系雙方的權利義務,省勞動保障廳依據《勞動合同法》對兩個示范文本進行了重新修訂,現將修訂后的兩個示范文本向社會發布。 企業已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未到期的,繼續執行原合同,但應對與《勞動合同法》規定不相一致的部分條款作書面變更。 以后新簽或續簽勞動合同應使用修訂后的勞動合同文本。 關于勞動合同示范文本的印發管理,繼續堅持分級負責原則,中央駐晉、省屬及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勞動合同示范文本,統一由省勞動保障廳印制。市縣屬用人單位使用勞動合同示范文本統一由市縣勞動保障局翻印(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翻印)。 聯系人:李成忠 0351-3046820 賈新明 0351-3046115 附件:1、《山西省建筑業勞動合同書》 2、《山西省住宿、餐飲和商貿企業勞動合同書》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