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統籌考慮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堅持低水平起步和群眾自愿原則,重點解決城鎮居民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堅持市、縣區政府主導、統籌規劃;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當補助;實行市級統籌、縣區經辦、分帳核算、定點就醫,權利與義務相對應;醫療保險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堅持統籌協調,促進各類醫療保障制度相互銜接、共同發展,進一步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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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標 2008年在全市11個縣區全面推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參保居民人數達到24萬人,參保率達到60%。2009年1月1日,參保居民開始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經過3年的扎實工作,到2010年基本覆蓋全體城鎮居民。通過試點工作,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體系,形成合理的籌資機制、健全的管理體制和規范的運行機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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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安排 (一)2008年2月底以前向省政府提出試點申請,成立領導小組。完成全市城鎮居民人口構成調查,及基金籌集等基礎性測算工作。 (二)2008年3月31日前草擬完成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及相應的配套實施辦法。 (三)2008年4月1日至4月20日完成《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及相應的配套實施辦法對各縣區和相關部門征求意見。4月10日左右修訂完善后提交市醫改領導小組和市政府審定。根據市政府意見修改定稿后在4月20前報省政府批準。 (四)2008年4月1日至4月20日完成城鎮居民基本醫療經辦機構(包括社區、街道辦事處)人員編制、網絡規劃、經費預算、證卡制作等。 (五)2008年8月,以市政府名義召開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啟動實施動員大會,各縣區政府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六)2008年8月—9月上旬,宣傳發動、政策培訓和完善健全網絡設施建設階段。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同時,通過舉辦培訓班、以會代訓等方式,對工作人員特別是街道、社區和鄉鎮勞動保障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居民醫保政策和經辦業務知識培訓。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和經辦機構由市上組織培訓;市級定點醫院、定點藥店由市上組織培訓;街道、社區和鄉鎮勞動保障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由各縣區負責培訓。 網絡建設按照市級統籌,縣區經辦的原則,實行分級負責。每個社區、鄉鎮勞動保障工作站必有一套規范完善的網絡設施。定點醫院、藥店的網絡設備一律按要求自行投資建設。 (七)2008年9月中旬—月底,入戶調查、集中參保登記階段。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科學安排,統籌協調,具體經辦人員要分片包干、登門入戶,做好身份認定、參保信息采集和審核登記工作。落實人員編制,招聘協管員。 (八)2008年10月—12月中旬,參保居民繳費階段。參保居民于2008年10月1日—12月31日,一次性繳納2009年1月—12月的醫療保險費(個人部分),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負責落實中央、省、市、縣四級財政補助資金到位。 (九)2008年12月下旬,督導檢查、工作交流階段。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城鎮居民醫保2008年工作目標對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城鎮居民醫保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召開專題會議,總結經驗,查找問題,提出工作建議,制定改進措施,確保年度目標任務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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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目標任務分解 2008年,我市城鎮居民參保繳費總人數達到24萬人,參保率達到60%;2009年,城鎮居民參保繳費總人數達到32萬人,參保率達到80%;2010年覆蓋全體城鎮居民。各縣區詳細目標任務分解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標考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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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預期成效 2010年,規劃實施完成后,我市將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體系,絕大多數城鎮居民將被納入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參保城鎮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需求將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將得到較好地解決。同時,通過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和加強經辦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服務水平,為參保城鎮居民提供高效、優質、便捷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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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這項“民生工程”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強化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確保把這件惠及全市城鎮居民切身利益的事情辦實、辦好。市政府已經成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領導小組,市勞動保障、發改委、財政、編辦、教育、民政、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物價9個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這項工作的日常事務。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加強對本統籌地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統一啟動實施。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實行全市統一政策、統一宣傳口徑、統一啟動實施。各縣區要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做好當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啟動實施工作。 (三)明確職責,通力協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需要各縣區、各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協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分工,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協調配合,共同努力做好這項工作。 市勞動保障局:負責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負責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的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各縣區、各有關部門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和任務完成情況;會同衛生部門做好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調查摸底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城鎮居民身份認定、參保繳費、待遇支付、醫保管理、各種信息數據管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城鎮居民醫保政府補助資金的安排、撥付和監管工作;督促各縣區落實補助資金,積極申請中央、省財政配套資金;保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所需的必要工作經費。 市衛生局:負責建立健全衛生行業標準體系和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建設。規范醫療服務行為,為參保居民提供質優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 市編辦:負責研究落實工作所需人員編制問題。 市教育局:做好宣傳動員,負責組織全市城鎮各類中小學校、幼兒園、技校、中專在校生的參保繳費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全市城鎮低保人員身份認定,協助組織參保繳費和城鎮醫療救助資金的落實。 市物價局:負責藥品、醫療服務價格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的流通、質量和醫療器械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各縣區街道辦事處、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負責城鎮居民醫保的入戶調查、申報登記、材料初審、信息錄入等管理服務工作。 (四)加強宣傳。建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是一項新生事物,涉及范圍和對象分布面廣,情況復雜,要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各級新聞媒體要加大政策的宣傳力度,努力做到家喻戶曉。各縣區要根據本地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做好宣傳工作,爭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參保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良好氛圍。 (五)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迅速分解任務,強化措施,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工作進度月報制度,及時匯總、分析、通報各縣區工作進展情況。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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