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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開展2009年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春暖行動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09]5號)要求,定于今年3、4、5三個月繼續開展“春暖行動”,以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為重點,穩步推進《勞動合同法》的貫徹落實,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積極應對當前宏觀經濟形勢對勞動關系的影響,結合“春風行動”和“2009年農民工維權行動”,立足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以建筑業、住宿和餐飲業、制造業和居民服務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和出口加工型中小企業為重點,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江蘇省農民工權益保護辦法》,進一步加大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工作力度,促進用人單位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促進農民工勞動合同履行質量明顯提高,促進用人單位與農民工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二、推進措施 一是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引導工作。各地要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普及《勞動合同法》等勞動保障法律知識。在農民工輸入地,要深入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車站、大量使用農民工的企業,采取各種生動活潑、通俗明了的形式,如制作“法律條款簡圖”,編印宣傳畫、宣傳頁,發放農民工維權手冊等,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在農民工輸出地,要結合農村富余勞動力技能培訓,增加勞動合同知識的培訓。通過普法宣傳,增強農民工自覺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意識,引導其通過合法渠道,依法理性維護自身權益。 二是加強對企業用工的指導和服務。各地要繼續推廣簡易農民工勞動合同文本,及時通過勞動保障網、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開發布,有條件的地方還可免費印發,指導農民工全面了解勞動權利義務,正確使用文本,依法維權。充分依托街鎮鄉和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重點加強鄉鎮企業、村辦企業的勞動用工管理,指導和監督鄉鎮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結合推進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建設,繼續搞好調查摸底,督促用人單位建立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完整職工名冊,準確掌握轄區內用人單位戶數、農民工人數及勞動合同簽訂情況。指導使用農民工較多的用人單位,建立健全適應農民工特點的用工管理、工資工時、勞動定額等規章制度,特別是對建設領域的企業,應引導其建立工資支付保障的長效機制,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權益。 三是進一步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將農民工勞動合同訂立、履行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在四、五月份開展一次全省性農民工維權專項行動。堅持將服務貫穿于監察執法的全過程,妥善處理好柔性服務與剛性執法的關系,本著宣傳教育為主、行政處罰為輔的原則,對有違法行為的困難企業,做到宣傳教育在前、責令整改先行、處理處罰在后,幫助企業依法用工、減少違法成本。 四是積極爭取社會支持,形成整體工作合力。省預防和解決企業職工工資拖欠問題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就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保障情況,將在“春暖行動”期間聯合開展督查調研。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組織要結合“彩虹計劃”,進一步推行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大力推廣集體合同格式文本,切實發揮其對勞動合同的規范、引導作用。要廣泛開展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與工業園區、社區、鄉鎮創建活動,選樹典型,示范引路。發揮建設、國有資產管理等相關部門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推動國有企業帶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繼續推廣建筑行業農民工勞動計酬手冊制度,確保重點行業、國有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發揮基層工會組織聯系職工的優勢,指導和幫助農民工與企業簽訂、履行勞動合同,增進勞動關系雙方的互信與理解。發揮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工商聯等企業組織的作用,促進中小企業依法規范用工行為,不斷擴大勞動合同制度覆蓋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當前開展“春暖行動”的特殊意義。各地要將“春暖行動”作為當前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要根據全省統一部署和本地實際,迅速研究制定本地開展“春暖行動”的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序時進度,落實工作責任。勞動工資、法制宣傳、監察執法、爭議仲裁、就業培訓部門以及農民工辦等要加強配合,協調聯動,務求見效。根據部里要求,經研究,確定無錫、蘇州、南通為省廳重點聯系城市,點面結合,加強工作指導和信息溝通。 (二)加強宣傳工作,營造全社會關心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各地要以多種形式開展勞動保障法律政策集中宣傳活動,努力滿足農民工學法、知法、用法的需要。省廳將會同省婦聯以進城務工婦女為重點對象,聯合開展《勞動合同法》實施一周年女職工勞動保障法律知識宣傳活動。各地要加強涉及農民工權益保障情況的輿論監督,促進用人單位和社會各界公平對待農民工。同時選取用工規范、招用農民工較多、在當地有影響的企業作為典型示范企業,采取多種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帶動更多的用人單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做好農民工維權工作。 (三)加強督促檢查,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各地要在總結去年“春暖行動”的基礎上,針對薄弱環節,認真提高改進,保證我省春暖行動的整體實施情況繼續走在全國前列。對各地活動中形成的經驗和成效,省廳將及時予以通報。請各市在6月初認真總結評估本地區實施春暖行動的情況,6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省廳。 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