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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企業制度的改革創新,賦予了職代會新的內容,也對職代會的運行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F根據黨的十五大精神和十五屆四中全會決定,根據上海市委[1999]8號文件的精神,結合上海的實際情況,修訂《上海市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規范》,以指導基層企事業單位進一步做好職代會工作,通過職代會制度,發揮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作用,使職工的民主權利得以實現。 一、基本規則 。ㄒ唬、性質 職工代表大會是企事業單位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是我國基層企事業民主政治建設的基本制度。 。ǘ、任務 1、參與企事業重大決策; 2、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3、監督企事業領導干部。 (三)、規則 1、凡公有制企事業,即國有、集體及國家和集體控股的企事業均應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2、職代會一般每屆3年,每年不少于召開二次。 3、職代會須有全體職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開。 4、職代會表決須獲得應到代表過半數贊成票為通過。 5、職代會通過的決議、決定和方案,具有法律效力,如需修改,必須提請職代會按程序重新審議表決。 6、職代會表決應采用無記名投票的形式。 7、大中型單位(職工人數在200以上各類企事業單位)實行職工代表大會制。職工代表人數:大型單位為3-5%;中型單位為5-7%;中小型單位為7-10%。 8、小型單位(職工人數在200人以下各類企事業單位)一般實行職工大會制,由全體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其性質、職權與職代會相同。小型單位實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職工代表數不得少于30名。 二、職工代表 。ㄒ唬、職工代表的基本條件 《職代會條例》規定:“按照法律規定享有政治權利的企業職工,均可當選為職工代表! (二)、職工代表的產生 職工代表一般以班組為單位產生,須有本選區全體職工三分之二以上參加選舉,獲得應到人數過半數贊成票方為當選。職工代表實行常任制。換屆改選時,可以連選連任。職代會不設當然代表。 。ㄈ、職工代表的構成 職工代表的組成,應有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領導干部和其他方面的職工。其中工人代表應為代表總數的40%;中層以上領導干部代表一般為代表總數的20%;科技人員、管理人員的代表占總數的40%。青年職工和女職工應占適當比例。 大型集團公司的職代會代表,應由公司(含分、子公司)黨政工領導干部和一定數量的管理人員、科技人員、工人代表組成,領導干部比例不得大于50%。 科教文衛、高新技術類企事業單位的職代會代表,應以一線科技、文化、醫務人員、教員等為主體。 。ㄋ模⒙毠ご淼臋嗬 1、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有權參加職代會及其工作機構組織的各項活動,有權參加對行政領導人員的評議和質詢; 3、因參加職代會組織的各項活動而占用生產或工作時間,有權按照正常出勤享受應得的待遇。 對職工代表行使民主權力,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壓制、阻撓和打擊報復。 。ㄎ澹、職工代表的義務 1、努力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政治覺悟、技術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 2、密切聯系群眾,代表職工合法利益,如實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認真執行職代會的決議,做好職代會交給的各項工作;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做好本職工作。 。、代表資格審查 職代會換屆或新建,應成立職工代表資格審查小組。其任務是: 1、審查代表是否享有法定的公民權利,是否本單位在冊職工; 2、審查代表的產生是否符合民主程序; 3、審查代表結構比例是否符合規定,并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審查結果。 (七)、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職代會根據需要可邀請列席代表與特邀代表,人數一般掌握在職工代表總數的10%左右。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無表決權和選舉權。 。ò耍、職工代表的增補 職工代表調離本單位或離退休時,代表資格自行終止。代表缺額,應由原選區按規定補選。 。ň牛⒙毠ご淼某窊Q 原選舉單位有權撤換在任期內出現下列情況的職工代表: 1、因違法亂紀受到處分的; 2、經常無故不參加職工代表大會活動,嚴重失職的; 3、因留職停薪、長期病假或事假、脫產學習等情況,不能參加職代會各項活動的; 4、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代表義務,失去選舉單位職工信任的。 由于上述原因,經原選區提出,報請工會同意,按民主程序作出撤換決議,并補選代表。 。ㄊ、職工代表下崗、轉崗、待崗,其代表資格的確定 1、勞動關系解除,則終止代表資格,原選區履行增補程序; 2、保留勞動關系,不離開企業的短期待崗,應保留代表資格。 三、職代會的召開 (一)職代會籌備階段 1、議題的征集 職代會的中心議題,應當在職代會職權范圍內,以增強企業活力,促進技術進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針對本單位改革、改制,經營管理,分配制度,下崗分流,勞動條件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來確定。 2、確定中心議題的程序 (1)工會廣泛征求職工代表和職工群眾的意見; 。2)工會與行政有關部門溝通、與廠長(經理)進行協商; (3)將形成的職代會議題意向提請黨組織討論。 3、職代會提案的的程序: 。1)提案的立案:由職工代表提出,經職代會提案工作委員會審查立案; 。2)提案的內容:本單位改革、改制,生產、經營管理,勞動人事,工程技術,內部分配,勞動保護,規章制度,生活福利,職工教育等方面的問題和解決辦法; 。3)提案的形式: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應包括案由、依據、解決的辦法以及提案人、附議人署名; (4)提案的時間:職代會期間或職代會閉會期間均可; 。5)提案的處理:由提案工作委員會對立案的提案加以分類,送達行政領導,由行政領導批轉有關部門,并確定責任人和實施進度,對提案的實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未立案的提案返還提案人,并說明原因。對提案的立案、督辦及對提案的實施情況在下次職代會上作專項報告。 (二)職代會預備會議 1、預備會任務 、龠x舉大會主席團; 、趫蟾娲髸I備情況,提出議題和議程的建議; 、弁ㄟ^代表資格審查情況的報告; 、芡ㄟ^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和議程; 、輿Q定大會其他有關事項。 2、預備會議議程 。1)行政工作報告和其他議案以書面形式提前10天發給代表,職工代表應在選區內聽取職工的意見,做好會議的充分準備; (2)聽取行政工作報告及有關專項議案的報告; 。3)代表分組審議; 。4)在預備會議與正式會議中間應有一周間隙,職工代表和行政領導通過各種形式和途徑交換意見,職工代表應與選區內職工溝通,繼續聽取意見; 。5)根據代表審議提出的意見、建議,對方案作修改,提交職代會正式會議審議; 。6)凡換屆改選后的第一次會議,應當向預備會議報告代表資格審查情況。 (三)職代會正式會議 1、大會任務 。1)聽取報告; 。2)組織審議; 。3)依法表決; 。4)形成決議。 2、大會議程 。1)報告職工代表應到人數,實到人數,確定會議召開的合法性; 。2)行政作補充報告; 。3)工會或行政作關于職代會決議落實、提案處理等問題的情況報告: 。4)確認職代會閉會期間由聯席會議處理的有關問題的決定; 。5)組織代表審議; (6)根據需要選舉參加董事會、監事會和集體協商談判的職工代表,通過職代會專門小組的人選,以及需職代會選舉的其它人員; 。7)進行大會決議、決定的表決; 。8)大會總結。 。ㄋ模┞毚鷷R時會議 1、職代會閉會期間遇有重大事項,經行政、工會或三分之一以上職工代表的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 2、三分之一以上職工代表提議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應向工會提出,由工會按照程序組織籌備。 四、職代會職權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職工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是對重大決策事項的審議建議權; 二是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的審查同意或否決權; 三是對職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項的審議決定權; 四是對領導干部的評議監督權; 五是對經營者、職工董事監事和集體協商(談判)代表等的選舉權; 六是其它需要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或決定的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規定,職工(代表)大會是集體企業的權力機構,由其選舉和罷免企業管理人員,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 。ㄒ唬、審議建議權: 1、審議內容: 凡涉及企業資產運作和生產經營重大決策、發展規劃的事項,包括業務招待費的使用,職工養老金、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失業金等交繳情況,均應向職代會定期報告。對事關企業體制變更,重大投資項目決策的可行性方案,應交職代會審議,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2、審議程序: 。1)行政提出重大決策的目標、措施和依據,工會有目的地征求職工意見,反饋信息; 。2)行政起草決策方案或工作報告時,工會參與起草,根據需要組織代表或專門小組作專項調查考察等可行性論證; 。3)形成方案草案,在職代會預備會議前10天發給職工代表; (4)召開預備會議,組織審議,工會整理代表和群眾的意見建議,反饋給行政; 。5)行政召開廠務會議,吸納工會和職工代表的意見,修改和完善決策方案后,再一次聽取職工代表的意見,然后作出決策; 。6)召開職代會正式會議,形成實施決議。 3、審議權限: 以知情、參與為目的,對方案提出完善的意見和建議,不行使決定性權力。 。ǘ、審查同意或否決權 1、審議內容 。1)經濟責任制方案和或生產經營業績考核方案; (2)工資制度的調整方案,內部分配方案(含領導干部分配方案); 。3)職工獎懲辦法; 。4)勞動保護措施; 。5)經濟性裁員,進入破產程序,采取改組、聯合、兼并、租賃、承包、股份合作、出售等各種形式的改革改制所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方案; (6)集體合同草案。 2、審議程序: (1)行政提出制訂方案的原則、依據和條件,工會參與方案的制訂; (2)工會和職代會相關專門小組(委員會)組織調研,作可行性論證; 。3)方案提前10天發給代表,召開職代會預備會議,組織審議,提出意見; 。4)行政領導分析代表提出的意見要求,吸納合理意見要求: 。5)根據需要,組織專題懇談會、溝通會,行政領導直接聽取職工代表的意見,面對面地解釋方案中有關問題,取得共識; 。6)召開職代會,修改完善后的方案交大會表決; (7)對企業重要規章制度的制訂,可作3-6個月的試行,視試行中的情況和問題再作修訂,提請職代會審查同意后正式實施。 3、審議權限: 在審議、審查方案的基礎上,進行表決,形成同意或否決決議。以獲得應到代表過半數贊成票為通過,可以付諸實施。 。ㄈ徸h決定權 1、審議范圍: 。1)職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 。2)職工住房(貨幣)分配方案; 。3)其它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 2、審議程序 。1)行政與工會共同制訂方案,工會征集職工意見,作為方案制訂的依據; 。2)工會和職代會相關專門小組(委員會)組織可行性論證; 。3)方案提前10天發給代表,召開職代會預備會議,組織代表審議,聽取意見; 。4)根據代表審議意見,修正方案; 。5)召開職代會,對方案作出決定。 3、審議權限: 在審議基礎上,進行表決,形成同意或否決決議,以獲得應到代表過半數贊成票為通過,可以付諸實施。 。ㄋ模、評議監督權 1、職代會民主評議干部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2、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干部工作接受企事業黨組織的領導,按職工(代表)大會有關程序進行。 3、民主評議干部實施機構為職工(代表)大會下屬民主評議工作專門小組(委員會)。專門小組(委員會)成員由職工代表團組推薦,經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其成員可由紀委、工會、干部人事部門及其他各方面的職工代表組成。 4、對象和范圍: (1)公司制企業中:由在冊職工擔任的正副董事長、正副總裁、正副總經理、正副黨組織書記; 分公司中:正副總經理、正副黨組織書記; 部室正副處長、正副主任(科長)、正副黨組織書記。 。2)工廠制企業中:正副廠長、正副黨組織書記; 分廠、車間、部門的正副廠長、正副主任、正副科長、正副黨組織書記。 。3)其它企事業中的行政正副職、黨組織正副書記。 。4)各級工會主席接受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評議或納入同級領導一并接受職代會評議。 。5)企事業認為需要評議的人員。 5、評議的主要內容: 。1)執行黨的方針政策的堅定性、法治觀念、市場意識; 。2)依靠職工的民主意識、民主作風; 。3)關心職工辦實事; (4)廉潔勤政、以身作則; 。5)管理水平; 。6)經營效益狀況和工作實績; 。7)決策的正確性、成功率; 。8)內部分配的公正公開; (9)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狀況; (10)領導班子團結協作;等等。 6、評議的方法 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干部工作的方法主要是職工代表民主評議和無記名測評。一般應分級、分層次進行。 無記名測評的代表人數應不少于職工代表總數的三分之二,不能以中層以上干部的測評取代職工代表的測評;同時,要組織一定數量的職工代表參加座談會和個別訪談,聽取評議意見。 7、評議的程序: 。1)開好評議工作動員會和代表培訓會; 。2)召開職代會; (3)被評議干部必須作述職、述廉報告; 。4)職工代表進行集中評議或個別評議; 。5)職工代表無記名投票測評; (6)匯總民主評議意見; 、賲R總無記名測評表; ②匯總職工代表對領導干部的評議意見; 。7)將職工代表評議意見向被評議對象反饋; (8)提出獎懲任免的建議; (9)結合評議舉行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自我批評,表示整改態度。 8、評議結果的報告: 。1)堅持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工作的公開性。各級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干部的結果經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同意后,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2)評議書面意見應分別向上一級黨組織、工會報告,作為對干部考核、獎懲、推薦、任免的依據;對在職工代表無記名投票測評中,未獲得60%以上信任票的干部,民主評議專門小組(委員會)應提出撤免建議。 。3)向上級黨組織報告的內容: 、俦辉u議者基本情況:包括單位、姓名、性別、年齡、職務、任職年限、政治面貌; 、诒救耸雎殘蟾妫 、蹨y評匯總表; ④評議情況概述;包括評議時間,參加評議人數,評議集中的意見(主要優點和不足); 、莳剳徒ㄗh。 。4)向上級工會報告的內容: 、倨髽I名稱; 、谠u議日期、被評議干部名單、參加評議的職工代表人數; ③測評匯總表; 、塥剳徒ㄗh。 9、工會在民主評議工作中的職責: (1)組織職工代表培訓。主要是: ①明確民主評議工作的目的、任務、方法、重點等; 、趶娬{民主評議的態度須堅持實事求是,代表群眾民意; 、勐犎〈韺ν晟坪透倪M民主評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組織實施民主評議工作。主要是: ①組織民主評議干部專門小組(委員會),提出評議計劃方案,提請黨委、職工(代表)大會審定; 、诮M織民主評議干部各項活動的進行; 、圬撠熖幚砻裰髟u議干部工作中臨時出現的問題; ④做好資料歸檔,向有關方面報告的工作 。3)研究評議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ㄎ澹、民主選舉權 l、選舉行政領導人 適用范圍:(1)集體企業;(2)股份合作制企業;(3)經主管部門同意的國有企業,改制企業等。 選舉程序: (1)組成選舉組織機構; 。2)發布侯選人條件公告; 。3)組織提名候選人; 。4)侯選人資格審查; 。5)侯選人發表施政演說,接受職工質詢; 。6)無記名投票; 。7)以得票高低決定當選者。 職代會民主選舉產生的行政領導人,受職代會制約和罷免,主管部門不得在任期內擅自調任。 2、選舉職工董事、監事 適用范圍:國有獨資公司和公有資產控股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都應設立職工董事、職工監事。 選舉程序: 。1)工會根據公司章程或有關規定,提出侯選人條件、要求和任期,并書面通知各代表團組,傳達到職工代表; 。2)召集職代會聯席會議組織推薦侯選人; 。3)組織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須獲應到代表過半數贊成票,方為當選; 。4)上報并履行相關程序: (5)任期屆滿,應進行改選更換,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可連選連任; (6)職工董事或職工監事任期未滿,三分之一職工代表提出更換要求的,工會召集職代會臨時會議,經民主程序罷免和補選。 3、選舉集體協商代表 適用范圍:凡建立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的單位。 選舉程序: (1)工會根據集體協商制度操作規則提出選舉協商代表的人數、條件等,書面通知各代表團組,組織醞釀提名; (2)召集聯席會議,組織推薦侯選人; 。3)經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須獲應到代表過半數贊成票,方可當選。 五、職代會的組織機構 。ㄒ唬┞毚鷷飨瘓F 1、主席團的組成:職代會主席團成員應有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領導干部,一般掌握在7-21人,其中:工人,非領導職務技術、管理人員應超過半數。 2、主席團成員必須是本屆正式職工代表。 3、主席團成員由職代會全體會議直接選舉。程序是:在征求職工代表意見的基礎上,召開職工代表團(組)長會議,協商提出侯選人名單,履行民主程序產生。 4、主席團的職責: 。1)主持開好大會,領導大會期間的各項活動; 。2)聽取和綜合各職工代表團(組)對各項議題審議的意見; 。3)研究大會議題中需要通過和決定的事項,草擬大會決議; 。4)處理大會期間有關民主管理的重大問題。 。ǘ┞毚鷷䦟iT小組(委員會) 1、職代會專門小組(委員會)是為職代會依法行使職權服務的專門工作機構,受職代會領導。 2、職代會專門小組(委員會)的任務是: 。1)職代會召開前,征集提案,做好審議議案的準備工作; (2)職代會閉會期間,同行政與群眾密切聯系,開展調查巡檢; (3)就大會決議的貫徹實施組織檢查監督活動; 。4)辦理職代會授權交辦的有關事項。 3、專門小組(委員會)的設立和組建 。1)專門小組(委員會)的數量應根據職代會職權內容與企業規模確定。一般為3-5個,如生產經營小組,規章制度小組,工資、福利小組,民主評議干部小組,國有資產監管小組,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小組、提案小組等。 (2)專門小組(委員會)的組成人選,一般在職工代表中提名產生,也可以聘請部分熟悉業務的職工參加。行政業務部門的負責人不宜擔任對口專門小組的組長。 (三)職代會聯席會議 1、聯席會議制度 在職代會閉會期間,臨時處理某些重要問題的會議。 2、聯席會議人員組成: (1)工會委員會成員; 。2)職工代表團(組)長; 。3)職代會專門小組(委員會)負責人; 。4)職代會主席團成員。 3、召開聯席會議的條件: 。1)涉及企業局部或少部分職工利益的事項; (2)對職代會審議通過的方案在實施中發生的個別問題需要授權作部分修改或補充的。 4、召開聯席會議程序: 。1)工會根據議題組織有關方面形成書面議案,發至相關成員; 。2)召集聯席會議審議討論; (3)根據表決結果,形成處理意見; 。4)向下次職代會報告,并予以確認。 職代會對其職權范圍內的事項具有最終審定權。 六、多級民主管理 。ㄒ唬嵭卸嗉壝裰鞴芾碇贫。即企業(集團公司)建立職(代表)大會制度,在其下屬的分、子公司、分廠、車間也相應建立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制度,就其職權范圍內的事務行使民主管理職責和權限。班組、工段、項目管理體及人數較少的商業網點等可建立同級民主管理會(民管小組)實行民主管理。 (二)、集團公司因覆蓋面廣,所轄分、子公司差異較大,資產紐帶關系比較明晰等特點,其職工代表大會主要職權是: 1、聽取和審議公司資產經營、生產經營重大事項的決策方案和實施情況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2、審議通過公司集體合同文本草案、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規章制度,及一定時期內雙方就共同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集體協商意見或協議; 3、民主評議、監督領導干部,提出獎懲任免建議; 4、選舉職工董、監事,集體協商代表; 5、聽取業務招待費的使用情況報告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事項。 (三)、集團公司下屬子公司屬獨立法人,按企業職代會規則運行。 (四)、分公司、分廠、車間職工(代表)大會其職權同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原則、運行規則基本相同,在職權上則相對應于行政權力的大小。一般行使以下權力: 1、聽取和審議行政領導的工作報告,并對完成生產計劃的措施、技術改造措施、經濟責任考核方案、改革改制方案等重大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 2、審查同意或否決獎金分配、工資調整方案、勞動保護和獎懲辦法、規章制度及下崗分流裁員等方面關系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 3、評議、監督領導干部,提出獎懲、任免的建議; 4、在上級部署下,民主推薦或選舉行政領導人。 (五)、班組民主管理會 1、貫徹職工(代表)大會決議,落實決議中涉及本班組的有關事宜; 2、討論班組生產作業計劃、經濟責任考核等方案,提出實施措施; 3、討論制訂班組規章制度和改革方案; 4、審查同意或否決獎金分配辦法,討論決定有關職工生活福利事項; 5、聽取班組長的工作報告,民主講評班組工作; 6、民主選舉班組長、職工代表;民主評選、推薦先進生產(工作)者,并對職工的晉級和獎懲提出建議。 七、職代會工作機構 。ㄒ唬⒐锹毠ぃù恚┐髸墓ぷ鳈C構。 。ǘ⒐ぷ鳈C構的日常工作主要是: 1、運用各種形式向職工群眾宣傳職工民主管理的有關知識,宣傳職工(代表)大會的性質、任務和作用,提高職工的主人翁意識,明確行使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 2、負責大會籌備工作,組織民主選舉職工代表,提出大會議程、議題的建議,做好大會的準備工作; 3、發動群眾廣泛征集提案; 4、提出大會主席團、專門工作委員會的組建方案; 5、做好大會期間的組織工作和大會秘書處工作; 6、大會閉幕后,宣傳大會決議,組織傳達大會精神,協助和監督有關部門執行大會決議和提案的處理; 7、建立與職工群眾的聯系制度,組織大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檢查; 8、為職工群眾反映意見、要求和建議創造條件,受理職工代表與職工群眾對獎懲不明、分配不當和打擊報復等等的申訴;; 9、建立職工(代表)大會文書檔案制度,管好職工(代表)大會的各種材料和檔案; 10、制訂培訓計劃,定期培訓職工代表,不斷提高職工代表的參政議政能力。 上海市總工會 2000年4月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