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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委、辦、局(總公司),中央、省、市直企業: 為了切實保障女職工的生育待遇,根據《大連市城鎮企業女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遼寧省醫療服務價格(試行)》規定,本著“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決定對我市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的支付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門診產前檢查費用人均支付標準調整為:市本級、旅順口區、金州區為800元;其它縣(市)區為500元。 二、生育醫療費用人均支付標準調整為:市本級、旅順口區、金州區為順產2200元,難產3000元(包括吸引產、產鉗助產、臀位助產、臀位牽引、胎頭旋轉),剖腹產4000元;其它縣(市)區分別為順產1500元、難產2500元、剖腹產3000元。 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500元。 三、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上述標準,將門診產前檢查費和住院醫療費一次性支付給生育職工本人。 四、生育職工產后發生羊水栓塞、大出血、重度感染的,生育費用按照上述標準支付,其治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90%,余額個人負擔。 五、生育職工可自主選擇產前檢查和生育的醫療機構。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要按照生育保險政策,嚴格規范工作程序,認真做好生育職工身份認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六、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