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湘潭市勞動保障局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工作方案
2007-09-18 湘潭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潭勞社字[2007]71號 湖南省湘潭市
|
批準文件: |
各縣(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為切實做好《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的準備工作,按照省勞動保障廳的工作要求,市局制訂了《湘潭市勞動保障局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市局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工作。
湘潭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 |
內容: |
為切實做好《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的準備工作,確保《勞動合同法》在全市得到全面、正確、有效的施行,按照省勞動保障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為保證《勞動合同法》明年1月1日正式全面、正確的實施創造條件,確保開好局,起好步。主要工作目標是:認真組織學習培訓,提高勞動保障部門的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抓緊完善配套法規制度,確保《勞動合同法》順利實施;積極做好有關基礎工作,切實提高勞動合同管理水平;加強指導和服務,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行為,預防勞動合同糾紛。 二、組織領導與分工 為加強做好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的組織領導,保障相關各項工作目標的完成,成立市局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彭子玉同志擔任組長,王聲逵同志、吳建軍同志、劉國興同志、張建高同志、郭樹源同志任副組長,局相關科室、局屬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成員名單見附件1)。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顏靖宇同志擔任,副主任由監察支隊周子奇同志、信息中心劉惠林同志、行政辦敖夏華同志、就業與失業保險科馮征同志、政工科劉億香同志、局辦公室龍革鋒同志、法制監察工資科鄭輝同志擔任,局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相關事宜(成員名單見附件2)。 領導小組辦公室分設四個工作組: 部署推動組。組長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成員單位:法制監察與工資科、局辦公室。 主要工作任務:對貫徹實施的相關準備工作進行整體部署、全面協調,推動各項工作的開展。 政策研究組。組長單位:法制監察與工資科。成員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監察支隊。 主要工作任務:針對《勞動合同法》相關新規定,全面清理現行勞動合同管理政策,研究《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可能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制訂與之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并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中遇到的帶有普遍性問題,為制訂政策提供依據。 教育培訓組。組長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成員單位:政工科、法制監察與工資科、監察支隊。 主要工作任務:對全市勞動保障系統工作人員和各用人單位從事人力資源管理相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培訓,使其全面掌握《勞動合同法》的各項具體政策規定,提高業務素質和能力。 宣傳普法組。組長單位:法制監察與工資科。成員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監察支隊。 主要工作任務: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全面宣傳《勞動合同法》的立法背景、精神實質、重大意義及政策規定,營造良好的輿論宣傳氛圍,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法制意識。 各組長單位負責會同有關單位制定本組具體實施方案,于9月底前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工作量化與時間進度 (一)認真部署《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工作 1、召開全市勞動保障系統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工作會議,對貫徹實施工作進行總布置。聽取縣(市)區勞動保障局、局機關各科室、單位推動貫徹勞動合同法的主要做法,研究貫徹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推動切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 時間:9月至11月。 牽頭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政工科、法制監察與工資科、監察支隊。 2、全面清理與勞動合同制度有關的規范性文件,妥善處理解決用人單位與《勞動合同法》不相適應的相關事宜。 時間:9月至10月。 牽頭單位:法制監察與工資科。 責任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監察支隊、就業與失業保險科。 3、制定并出臺相關配套政策,以市人民政府或市勞動保障局名義起草發布《關于限期簽訂勞動合同的通告》,修改和完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 時間:9月至11月中旬。 牽頭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 責任單位:法制監察與工資科、監察支隊、就業與失業保險科。 4、召開全市街道(鄉鎮)、社區社會保障員會議,布置《勞動合同法》的宣傳發動工作。 時間:11月上旬 牽頭單位;就業與失業保險科 責任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就業服務局。 5、召開全市啟動實施《勞動合同法》工作會議,總結準備階段工作,部署正式實施工作。 時間:12月底。 牽頭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法制監察與工資科。 (二)廣泛宣傳普及《勞動合同法》知識 宣傳工作分宣傳發動和集中宣傳兩個階段進行。 1、宣傳發動階段(時間:9月—10月) (1)在湘潭市勞動保障公眾信息網站上開設《勞動合同法》宣傳專欄。 時間:9月開始。 牽頭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 責任單位:信息中心、法制監察與工資科。 (2)印刷《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單行本30000冊,分發全市各用人單位、社區。 時間:10月 牽頭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 責任單位:就業與失業保險科。 (3)編印勞動合同法簡明政策問答宣傳冊10000本、宣傳畫紙5000張,在全市各用人單位、社區張貼。 時間:10月至11月。 牽頭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 責任單位:法制監察與工資科、就業與失業保險科、監察支隊。 (4)在《湘潭日報》開辟《勞動合同法》專欄,刊登《關于限期簽訂勞動合同的通告》,組織開展疑難問題解答、專家訪談等系列活動。 時間:11月。 牽頭單位:法制監察與工資科。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勞動爭議仲裁科、監察支隊。 2、集中宣傳階段(時間:10月—12月) (1)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邀請政府主要領導發表電視講話或署名文章,加大社會輿論宣傳力度,做到報紙有文、電臺有聲、電視有影。 時間:10月開始。 牽頭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法制監察與工資科。 (2)組織開展《勞動合同法》宣傳月活動。組織全市各級 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代表組織深入社區、工廠、人 流量集中的地方印發宣傳材料和張貼畫、開展宣傳咨詢活動。 時間:12月。 牽頭單位:法制監察與工資科。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勞動爭議仲裁科、行政科。 (3)會同市總工會、市企業家協會在全市組織開展勞動合同法知識競賽,組織選拔參加全省“勞動合同法知識競賽”人員。 時間:11月至12月。 牽頭單位:法制監察與工資科。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勞動爭議仲裁科。 (三)大力開展教育培訓工作 全市按照分級分片的原則開展《勞動合同法》的教育培訓工作,重點面向用人單位,要求轄區內用人單位必須參加教育培訓。市局將主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組織對局系統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時間:9月 牽頭單位:政工科 責任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法制監察與工資科。 2、組織對縣(市)區勞動保障局分管勞動合同副局長、仲裁股長、監察大隊大隊長;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負責人、人力資源負責人、勞動合同管理專干、法律顧問、工會負責人進行培訓。 時間:10月中旬。 牽頭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 責任單位:法制監察與工資科、監察支隊。 3、組織對中央、省屬企業,建筑業、房地產業所屬用人單 位,勞務派遣公司負責人、人力資源負責人、勞動合同管理專干、 法律顧問、工會專干及勞動爭議調解員進行培訓。 時間:10月下旬。 牽頭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 責任單位:法制監察與工資科、監察支隊。 4、組織對各工業園區所有企事業單位,外商投資、私營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負責人、人力資源負責人、法律顧問、工會負責人進行培訓。 時間:10月下旬。 牽頭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 責任單位:法制監察與工資科、監察支隊。 (四)加強督促指導和服務工作 1、加強對貫徹實施工作的指導、推動和檢查工作。 時間:9月至12月。 責任單位:各組長單位。 2、及時掌握工作中的新問題、新情況,研究制訂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時間:2008年1月1日以后 責任單位:勞動爭議仲裁科、法制監察與工資科。 3、建立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的長效機制,培養《勞動合同法》社會宣傳員,深入企業持續長久的開展法律法規政策宣傳。 時間:10月開始。 責任單位:法制監察與工資科、勞動爭議仲裁科。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各相關部門要在貫徹落實工作中,認真加強學習研究,準確把握精神實質,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直接抓,確保各項準備工作按時就緒,落實到位。 (二)各組長單位要按局總體工作方案,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確定工作措施和時間進度,責任到人,建立目標責任制。 (三)突出重點,務求實效。整個準備工作時間短,任務重,既要保持各項準備工作的連貫性,又要重點突出,確保開好局、起好步。 (四)及時反饋工作信息。各相關部門要及時收集在貫徹實施工作中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研究貫徹實施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并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 五、經費保障 按照以上工作安排和目標任務,擬向市財政局申請專項經費,以確保各項準備工作就緒,確保明年1月1日在全市正式啟動實施《勞動合同法》。 |
附件: |
附件1 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組 長: 彭子玉 副組長: 王聲逵、吳建軍、劉國興、張建高、郭樹源 成 員: 周子奇 監察支隊 隊長 劉惠林 信息中心 主任 敖夏華 行政辦 主任 顏靖宇 勞動爭議仲裁科 科長 馮征 就業與失業保險科 科長 劉億香 政工科 科長 鄭輝 法制監察與工資科 副科長 龍革鋒 局辦公室 主任 附件2 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領導小組 辦公室組成人員 主 任: 顏靖宇 副主任: 周子奇 、劉惠林、敖夏華、馮征、劉億香、龍革鋒、鄭輝 成 員: 姚海 勞動爭議仲裁科 副科長 蔡立武 政工科 主任 譚桂華 行政辦 主任科員 喬瑩 法制監察與工資科 主任科員 陳澤丹 監察支隊 副支隊長 羅國民 就業與失業保險科 副科長 羅適 信息中心 科員 劉電波 局辦公室 科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