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局、社會保障局):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指導工作,幫助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規范勞動合同管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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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力開展正面宣傳工作。一是要重點針對一些用人單位中仍然存在的誤解誤讀,結合熱點難點問題,通過媒體宣傳、組織講座培訓、召開懇談會、開展案例分析會、上門組織座談會、張貼宣傳海報、派發宣傳資料、發送宣傳手機短信、提供互聯網電子宣傳資料等形式,繼續大力開展《勞動合同法》和《條例》的宣傳工作,幫助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準確理解新法的精神實質。二是要做好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形勢下的宣傳工作,大力宣傳企業經營面臨困難時的相關政策法規。三是要對團結職工共渡難關的企業,以及規范減員程序、依法支付職工待遇、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推動開展正面宣傳報導,引導其他企業學習先進、借鑒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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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強化政策指導力度。一方面,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提供政策咨詢服務,并主動上門,指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規范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全過程,避免因不懂法而違法。另一方面,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重點做好當前新形勢下對困難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的政策引導,按照《企業裁員、停產、倒閉及職工后續處理工作指引》,指導企業根據客觀情況與勞動者協商變更工作崗位、工資報酬等內容,安排帶薪年休假,穩定職工隊伍,儲備人才,引導勞動者與企業共渡難關。對符合《勞動合同法》法定情形且確需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指導其依法計發經濟補償。對確需裁員的企業,引導企業依法、合理裁員,落實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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