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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單位: 根據《桂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核定2009年我市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的通知》(市勞社發〔2009〕56號)、《桂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核定全市2009年度失業保險月繳費基數的通知》(市勞社發〔2009〕64號)及桂林市醫保所《關于核定二○○九年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繳納基數的通知》(市醫保字〔2009〕9號)文件的規定,現將我市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費用繳費標準印發給你們,請按此標準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附: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費用繳費標準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