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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包河區勞動保障局,高新區人事勞動局: 我市個人參加社會保險工作自去年陸續在各區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開展以來,發展勢頭良好。市、區基本按照我局的規定統一政策、統一程序。為了進一步規范市、區代理機構的業務流程,方便下崗失業職工及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保險,根據我局《關于開展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工作的通知》(合勞辦[2000]222文號)和《關于明確市、區公共職業介紹機構服務功能的意見》(合勞辦[2001]118號)等相關文件,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個人檔案托管 檔案托管應堅持個人自愿原則,打破行政區域管轄限制,由檔案委托人攜帶本人檔案、身份證等相關材料,自由選擇市、區代理機構托管。市、區代理機構在辦理個人(包括事業單位失業職工)檔案轉調手續時,憑代理機構調檔介紹信即可,不得對個人調檔人為設置障礙。 各區就業服務中心和代理機構要進一步規范檔案管理收費行為,檔案托管期限由個人自愿確定。對于不辦理社會保險接續手續的失業職工,各區就業服務中心在辦理失業登記時,不得強行預收檔案管理費。 二、關于個人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 市、區代理機構應嚴格按照我局《關于我市自由職業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合勞社秘[2002]21號)、《關于我市城鎮勞動者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合醫改[2003]3號)和我局《關于貫徹皖政辦[2002]30號、合政辦[2002]47號文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合勞社秘[2002]82號)等文件規定,為符合參保和補保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及自由職業者辦理個人基本養老、醫療保險手續,不得突破政策界限擴大參保和補保范圍。在辦理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市社保經辦機構的規范要求,使用統一的證、卡、表、冊,實行統一的計算機管理。 三、關于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制分流人員個人參保 根據市政府《關于市屬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制轉企工作的意見》(合政[2003]72號)精神,我局印發了《關于我市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制轉企后個人社會養老保險接續問題的通知》(合勞社秘[2003]81號),規定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制分流人員,在改制前已參加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均可憑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和本人申請,到市代理機構辦理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接續手續;也可以轉辦企業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接續手續。 鑒于我市的事業單位保險政策正處于調整階段,并且個人參加事業單位保險是首次開辦,尚無明確的政策規定和借鑒的經驗。為了積極穩妥的做好這一群體的社保接續工作,支持事業單位改制,受市機關事業單位社保局委托,市代理機構先期進行個人參加事業單位保險試點,待積累經驗后再向各區推廣。 四、關于加強基礎管理 市、區代理機構應按照《勞動保障系統“三優”文明窗口標準》和市政府關于開展政風評議工作的要求,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公開政策依據、辦事程序、收費標準,承諾辦理時限,提高工作透明度,方便群眾辦事。加強法規政策和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代理機構因工作推諉扯皮,在下崗失業職工中造成影響的,將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取消代理資格。 各代理機構要完善基礎工作管理,并按時填報統計報表,以便于全面了解和掌握工作進度,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