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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勞動爭議仲裁工作下發文件,嘗試推行了風險告知制度和舉證制度。其中勞動仲裁風險告知制度將在全市各縣區新受理的案件中適行;勞動仲裁舉證制度先在市本級、漢臺區、勉縣、城固、洋縣進行試點,半年后根據試點情況全面推行。
勞動仲裁風險告知制度是為方便勞動爭議當事人行使仲裁權利,在勞動爭議仲裁過程中對常見的仲裁風險進行提示,幫助當事人避免風險、減少損失。勞動仲裁舉證制度是在勞動爭議仲裁過程中對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舉證事項上進行提示,規范當事人的舉證行為。
我市勞動仲裁風險告知制度和勞動仲裁舉證制度的推行,將進一步提高勞動爭議仲裁的辦案質量和效率,促進爭議雙方當事人化解矛盾,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使我市的勞動爭議仲裁制度更加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