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工商業聯合會: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關于印發全面推進小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專項行動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30號)要求,為進一步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充分覆蓋,提升全省小企業勞動用工管理水平,全面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決定,在全省啟動全面推進小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并提出如下要求,請各地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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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確目標任務,突出工作重點 從2010年至2012年,各地要以鄉鎮企業和村辦企業為主,重抓建筑業、住宿和餐飲業、制造業和居民服務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和出口加工型企業,分階段推進小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其中,2010年力爭全省小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0%以上,2011年力爭小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同時,力爭小企業中相對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到2012年末努力實現小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明顯提高,工資支付和工時管理行為明顯改善,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人數明顯增加,小企業勞動關系整體運行狀況明顯優化,努力使我省成為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的先行示范區,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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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心組織安排,加大推進力度 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是吸納就業的重要渠道,在小企業大力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對于規范勞動關系運行秩序,營造有利于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組織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建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依托三方機制,協同工商、建設、稅務、商務、安全監管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機構,形成推進三年行動計劃的合力。要深入調研,統籌規劃,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年度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時間進度,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目標管理與考核。要針對不同地區、行業和各類企業勞動關系的不同情況,采取切實可行的推進措施,通過建立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工作責任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勞動關系調查統計工作,召開不同形式的情況通氣會、現場觀摩會等,加強對工作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和定期通報。要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善于發現典型,精心培育典型,大力宣傳典型,選樹一批過得硬、打得響的勞動合同管理先進單位和勞動關系和諧小企業,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不斷擴大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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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開展普法宣傳,營造良好環境 要針對小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特點,結合每年春季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春暖行動”等活動,通過集中組織勞動保障法律政策宣傳月(周)、定期召開新聞通報會、增設“12333”電話服務內容和人力資源網上在線咨詢、發放勞動者維權手冊和企業用工指導手冊、舉辦勞動普法公益活動等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的形式,廣泛宣傳開展三年行動計劃的主要內容和重要意義,進一步普及以勞動合同簽訂和履行為重點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增強小企業和廣大職工的勞動合同法律意識,為推進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創造社會共識。要利用勞動保障基層工作平臺,深入小企業相對集中的工業園區、街道、社區、樓宇和就業服務機構,通過走訪企業、送法上門、現場服務等方式,增強普法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研究制訂小企業經營管理者培訓工作計劃,力爭用三年時間對轄區內的小企業經營管理者輪訓一遍,有針對性地宣傳依法簽訂、履行勞動合同對維護勞動關系雙方合法權益的重要性,宣傳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和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法律責任,增強小企業依法用工的自覺性和管理能力。要有計劃地加強對基層工會干部的勞動法律知識培訓,使之能夠為勞動者簽訂、履行勞動合同提供更好的幫助和指導,增強勞動者依法維權、誠信履約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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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做實基礎工作,完善指導服務 各地要認真落實勞動關系運行情況統計監測制度,對照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堅持普遍調查與重點走訪相結合、抽樣調查與全面摸底相結合、統計數據與具體情況相結合,切實掌握轄區內小企業戶數、用工人數及勞動合同簽訂、履行情況,同時主動與就業登記、勞動保障監察網格信息、社會保險繳納情況等進行比對,按照信息準確、規范、統一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勞動用工信息數據庫。各地要主動深入企業特別是招用農民工比例大、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的小企業開展工作,重心下沉,關口前移,充分依托鄉鎮、街道和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推進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向基層延伸。繼續分類制定并推薦使用簡明、實用的勞動合同參考文本,引導企業根據生產經營實際與職工協商確定勞動報酬、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必備條款,切實解決一些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條款不完備、內容不合法、權責不對等的問題。要將推動企業建立職工名冊作為重要抓手,指導廣大小企業根據法律規定和省廳的規范格式,建立健全職工名冊制度和招工登記、工資支付、勞動考勤、參加社保等基礎臺帳,及時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要多形式地發布企業用工指導手冊和體現不同行業特點的勞動規章制度示范文本,指導小企業改進人力資源管理方式,依法規范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履行、解除、終止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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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強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三年行動計劃任務重,難度大,要求高,需要方方面面共同推進落實。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自覺發揮主導作用,勞動關系、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處理和農民工工作等部門要統籌目標任務的分工,整合工作資源的配置,將推進三年行動計劃作為本職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要堅持將指導服務貫穿勞動保障監察的全過程,加強日常巡查、書面審查、舉報投訴專查和專項執法檢查,督促小企業依法規范用工。要加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力度,以調解方式柔性化處理爭議,發揮簡易程序、終局裁決的作用,及時依法處理小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對符合享受社會保險扶持措施的小企業,要及時幫助其申請享受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和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在崗培訓補貼。對符合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小企業,要為其申請行政許可提供便利。各級工會組織要指導、幫助基層工會依法參與本單位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和用工管理工作,并以工資要約行動為主要形式,引導小企業與職工就勞動用工管理、工資工時、勞動定額等開展集體協商。各級企業代表組織要以小企業集聚的工業園區為重點,大力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和協調勞動關系能力建設,抓緊企業方勞動爭議調解員和兼職仲裁員的培訓工作;要以助推企業轉型升級為契機,促進小企業增強依法用工的自覺性,建立健全勞動規章制度,實現人力資源管理的制度化和規范化;要以創建和諧勞動關系企業為抓手,引導小企業強化社會責任感,重視人文關懷,努力形成勞動關系雙方協商共謀、效益共創和利益共享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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