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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企業家協會,市直有關部門:
現將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總工會、河北省企業家協會《關于加快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通知》(冀勞社〔2008〕49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全面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全市各類企業都要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今年國有企業要達到90%以上、非國有企業要達到50%以上。今年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重點是推動納入工資統計范圍的企業和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全面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密切配合,逐企業落實。
二、加強對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培訓和指導。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加大《河北省企業職工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及其相關政策的宣傳培訓力度,督促和指導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
三、對已具備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條件,8月底前企業工會組織尚未提出工資協商要約的,由上級工會組織于9月15日前直接向企業方提出協商要約,并于60日內訂立工資集體合同。
四、企業無正當理由拒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要納入勞動保障部門重點監控對象,實施全方位執法監察。
五、各縣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于9月底前將納入工資統計范圍的企業和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情況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