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在线观看人成激情视频_av中文字幕网免费观看_51激情精品视频在线观看_久久久久综合网 - 最近中文字幕免费8

標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勞動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公安局關于轉發《關于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親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1982-04-09 北京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勞動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公安局 【82】京僑會字第028號    北京
內容: 現將國務院僑辦、國家人事局、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公安部《關于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親待遇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探親通知》轉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
根據《探親通知》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實施細則的精神,對有關問題,規定如下:
一、《探親通知》所稱之父母,包括自幼(指十六周歲以前)撫養本人長大,現在仍與本人保持聯系的撫養人。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二、學徒、見習生在學徒、見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通知》的待遇。
實行熟練制的工人,在熟練期內不能享受《探親通知》的待遇。熟練期滿并自參加工作之日算起工作滿一年后,可以享受《探親通知》的待遇。
經過區、縣勞動部門批準使用的臨時工、合同工,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按照合同規定仍繼續在本單位工作的,可享受《探親通知》一條中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望配偶和未婚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望父母規定的探親假;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滿四年,按照合同規定繼續在本單位工作的,可以享受《探親通知》一條中已婚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望父母規定的探親假。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同時享受《探親通知》二、三、四條規定的待遇。
三、工作滿一年的職工以及學徒、見習生期滿轉為正式職工的,上半年期滿的,當年可以享受探親待遇;下半年期滿的,自下一個年度起享受探親待遇。
四、職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結婚的,如有未成年(指十六周歲以內)的子女寄養在國外(境外),可以享受探親待遇,探親假期與未婚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望父母假期相同。
五、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經濟條件允許的,可以參照《探親通知》執行,經濟條件差的,可以降低待遇或暫緩執行,具體辦法由區、縣、局制定。

附: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國家人事局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公安部關于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親待遇問題的通知
【82】僑政會字第011號
(一九八二年四月九日)
根據國務院國發【1981】36號《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和對歸僑、僑眷"一視同仁、不得歧視,根據特點,適當照顧"的原則,考慮到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親,有受前往國家和地區的入境限制、相距路程遠、籌措外匯困騅等實際問題,現將他們出境探親待遇通知如下:
一、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望配偶,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給假半年;不足四年的,按每年給假一個月計算。
未婚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望父母,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給假四個月;三年一次的,給假七十天;一年或兩年一次的,按國務院國發【1981】36號文件的規定給假。
已婚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天,不予累計。
歸僑回國參加工作十年以上,以往沒有出境探親或因私事出境,也沒有在國內(內地)會見從國外或港澳回來的配偶和父母的,第一次出境探親,可給假半年;以后再次出境探親,按上述規定辦理。
出境探親假期,是指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另外,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親一般不得續假,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返回原單位,本人應向所在單位申請。經批準的事假待遇,按國內職工事假的規定辦理。
二、凡符合國家規定探親條件的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親,其境內段(從工作單位至出境口岸)往返路費,按國務院國發【1981】36號和財政部【81】財事字第113號文件的規定報銷。境外路費自理。
三、歸僑、僑眷職工按國家規定享受的探親待遇,可用于在國內會見國外(不包括港澳)回來的配偶或父母。如歸僑、僑眷職工不能出國探親(不包括港澳),其配偶或父母又不能回國會親時,可改探國內的撫養人、配偶的父母,或改為會見國外回來會親的同胞兄弟姐妹。
歸僑、僑眷職工符合在國內會親或改探條件,其假期和路費,比照國務院國發【1981】36號文件的規定辦理。即:在國內會見國外回來的配偶或父母的,享受國內探親的同等待遇。未婚歸僑、僑眷職工改探國內的撫養人或改為會見國外回來會親的同胞兄弟姐妹的,享受國內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同等待遇。已婚遇行、僑眷職工改揮國內的撫養人、配偶的父母或改為會見國外回來會親的同胞兄弟姐妹的,享受國內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同等待遇。
會親地點批準在外地的,其路費按職工所在地至第一次見面地點的路程計算;陪同會新對象旅游、訪親、治病等的路費自理。
四、歸僑、僑眷職工在規定的出境探親假期內,其工資和副食品價格補貼,與國內職工探親待遇相同。在境外的醫療費自理。
五、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歸僑、僑眷職工的探親待遇,由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參照本通知的規定制定。
六、凡符合國家規定探親條件和出境條件的歸僑、僑眷職工,申請出境探親,如前往國家和地區不拒絕或不限制我國公民入境,各地公安部門應盡快審批。
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過去有關歸僑、僑眷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同時廢止。
八、本通知除第三條外,均適用于港澳同胞眷屬職工。本通知也適用于外籍華人眷屬職工。
附件:


如果此法規有錯誤,請您糾正。請點擊此處 提交錯誤內容或者您糾正的內容!

您想查找的法規我們沒有收錄?請點擊此處 提交沒有收錄的法規!

 網友熱評:(已有0 條評論)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

您還沒有登錄,請 登錄 后再發表評論。如果還沒有注冊,請 注冊  

   登錄



相關法規:


相關案例:


相關法律文書:


相關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