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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層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稅種征管促進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見》(國稅發〔2009〕85號)的工作要求,從2010年1月1日起,我市將全面推行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經研究,現就有關銜接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2010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稅法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以匯總方式進行扣繳申報的,稅務機關可不予受理。
二、對已開通網上報稅功能的扣繳義務人: (一)我局網上報稅系統的代扣代收稅款匯總申報模塊,不再受理“06個人所得稅”征收項目代碼的匯總扣繳申報。扣繳義務人可使用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系統,或使用我局網上報稅系統的代扣代收稅款(支付個人收入)明細申報模塊,通過互聯網進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二)對已推廣應用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系統的扣繳義務人,除“0121特殊工資薪金”、“0300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0309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定額)”征收品目代碼保留外,我局網上報稅系統的代扣代收稅款(支付個人收入)明細申報模塊不受理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歷史匯總申報表補錄明細信息不受限制)。 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系統及其操作手冊、問題解答下載方式:登錄http://www.szds.gov.cn,點擊“下載專區”-“新網報軟件及資料”。
三、對未開通網上報稅功能的扣繳義務人: (一)應到主管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辦稅服務廳辦理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二)扣繳義務人可通過我局網站下載并填寫《代扣代收稅款(支付個人收入)明細報告表》(數據導入模板),持儲存介質、打印的紙質申報表進行申報;支付人數較少的扣繳義務人,可通過我局網站下載并填寫《代扣代收稅款(支付個人收入)明細報告表》紙質申報表進行申報。 《代扣代收稅款(支付個人收入)明細報告表》(包括數據導入模板、申報表格式)下載方式:登錄http://www.szds.gov.cn,點擊“下載專區”-“納稅申報表類”-“個人所得稅”。
四、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推行后采用匯總扣繳申報的特殊情形 對補發工資、自查或被查涉及2009年12月31日之前應稅收入,由于時間跨度較長、納稅人數較多或已離職等原因,扣繳義務人采集納稅人明細信息確有困難的,可填寫《代扣代收稅款匯總報告表》,到主管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辦稅服務廳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總扣繳申報。
五、歷史匯總扣繳申報的納稅人明細信息補錄問題 對扣繳義務人(包括現已推廣應用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系統的扣繳義務人)已通過我局網上報稅系統、征管系統辦理的代扣代收稅款匯總申報,可通過網上報稅系統的代扣代收稅款(支付個人收入)明細申報模塊,錄入匯總申報表號,自行補錄納稅人扣繳歷史明細信息,為方便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憑證)。
六、對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辦理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主管稅務機關應視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