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中國銀監會聯合印發的《關于2009年繼續開展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建金〔2009〕68號)和省建設廳等七部門《關于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關于2009年繼續開展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建發〔2009〕20號)要求。2009年繼續開展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要堅持依法治理、標本兼治、懲防并舉、注重長效的原則,以查處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建立監督和管理長效機制、強化內部管理為重點,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確保資金安全,實現有效遏制違法違規行為,存在問題整改糾正到位,管理隊伍整體素質提高,住房公積金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的目標,F結合我州工作實際,制定涼山州2009年繼續開展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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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一步加強專項整治的領導工作 州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要加強2009年繼續開展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將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工作納入2009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重點工作,堅持依法治理,標本兼治,懲防并舉,注重長效的原則,重點加強對2007年審計和2008年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群眾舉報投訴反映的問題,擠占挪用住房公積金、項目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出現風險資金的回收情況,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逾期規范情況進行監督整改。進一步落實責任追究制,查處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建立監督和管理長效機制,強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內部管理,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確保資金安全和完整。 充分發揮涼山州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工作聯席會議作用,及時組織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學習省建設廳等七部門《關于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關于2009年繼續開展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建發〔2009〕20號),負責協調研究專項治理工作的重大問題和制度建設。對住房公積金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問題的整改情況,群眾投訴問題的處理情況,涉及公積金安全完整的資金問題進行重點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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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繼續進行“三清三建”、“六查六糾”工作,切實糾正損害國家和職工利益的突出問題 (一)繼續鞏固2008年“三清三建”成果,促進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非公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涼山州縣(市)所屬財政供給的黨政群團機關和事業單位,2008年已全部實現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281個單位中,已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191個,占67.97%,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90個,占32.03%。全州非公企業應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880個,已建立住房公積金繳存制度的86個,占9.77%,未建立單位794個,占90.23%。因此,必須以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非公企業為對象,加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宣傳力度,采取召開座談會,住房公積金工作會、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動員會的方式,在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州財政局、州國資委、州經委、州工商局、州糾風辦、州總工會等部門的配合下,切實糾正企業不貫徹執行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二)繼續落實“控高保低”政策。認真貫徹《四川省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繼續落實“控高保低”政策。通過2008年加強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對涼山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控高保低”工作進行規范。2009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職工最高月工資基數計算標準按照涼山州統計局公布的2008年度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控制,最高月工資總額不得超過8169元,最低工資標準不得低于全州每月最低工資450元,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三)繼續進行“六查六糾”工作。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突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工作主線。繼續開展查管委會決策執行情況,糾正不經管委會決策的違規行為;查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查管理運營風險,糾正危害資金安全完整的行為;查內控制度的管理機制,糾正制度漏洞和管理松懈的行為;查財務管理情況,糾正財務管理不規范的行為;查工作作風和服務質量,糾正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達到依法依規履行職責,健全管理制度,規范管理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增強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保證住房公積金運營安全和資金完整,維護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利益。 (四)繼續抓好對2007年審計和2008年專項治理中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對少數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出現的逾期貸款行為,將采取上門催收,行政、紀檢、信用、清償等措施,予以糾正。對財務管理不規范行為,將加強財務監督和檢查,整改不規范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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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內控機制,落實監管措施,保證資金安全 涼山州繼續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要求做到“黨員干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人民群眾得實惠”。必須做到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健全內控機制,落實管理措施,保證資金安全。 (一)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四川省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結合涼山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實際,完善《涼山州住房公積金計算機軟硬件和數據管理制度》、《住房公積金匯繳操作規程》、《會計電算化操作規程》、《會計核算辦法》、《財務管理辦法》、《內部管理制度》、《政務公開制度》、《首問負責制度》、《限時辦結制度》等制度,并結合工作實際,加強管理工作。 (二)健全內控機制。規范內部控制,進一步建立健全內部控制規章制度,即業務操作規范、財務會計制度、賬戶管理制度、提取管理制度、貸款審批制度、管理部(分中心)監督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管理考核獎懲制度,形成規范有序、相互監督制約的管理機制。對易發生風險的環節,如資金調度、提取審批、個貸審批、貸款催收等,加強內部控制,在嚴格規范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工作紀律的前提下,對重要崗位實行定期輪崗,建立責任復核制,加強內部審計和財務監督檢查,加強紀律教育和黨風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線,堅決杜絕違規操作,防止違紀違法行為發生。嚴格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四不準”,即:不準挪用住房公積金、不準經商辦企業、不準從事除按規定購買國債之外的其他投資業務、不準提供任何擔保,凡違反規定者,由監察機關按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落實監督管理措施。充分發揮涼山州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和網絡系統監管作用,建立州縣(市)聯網的信息監管體系,密切監控資金流向與使用,嚴格執行住房公積金會計數據上報制度,確保統計數據準確、及時、全面。 實施住房公積金行政監督方法。由人民銀行涼山支行、州財政局、州審計局、州銀監分局依據管理職權,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實施現場監督和非現場監督,加強財務檢查和審計,保證涼山州住房公積金規范管理和安全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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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質量,全面提高綜合服務水平 住房公積金管理屬公共服務管理,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直接涉及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利益。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和機構,必須增強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質量,全面提高綜合服務水平,管好用好住房公積金。 (一)增強責任意識。各級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行政。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把管好用好住房公積金,服務好人民群眾,作為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的責任,盡職盡責地履行工作責任。 (二)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質量。進一步規范涼山州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和監管系統網絡平臺的使用與完善,在實現州縣(市)聯網運行的前提下,與省建設廳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監管網絡平臺聯網。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計算機網絡平臺的業務管理和監管作用,提高辦事效率,加強資金動態控制。在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完善服務體系的基礎上,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服務窗口服務公開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做到制度完善,辦事程序公開,限時辦結,接受人民群眾和媒體的監督。 規范服務行為,按照“為民、便民、高效”的服務宗旨,制定完善的措施,規范文明行為。通過文明窗口、文明崗位、文明工作者建設,努力使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工作貼近實際,貼近繳存單位和繳存人。 通過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制和監管機制,優化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工作流程,制定住房公積金管理規范細則,編制住房公積金服務指南,加強工作人員的廉政教育和業務培訓,全面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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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由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牽頭將于2009年8月中旬,組織進行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我州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決策情況、全州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情況、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重點對2008年度涼山州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四川匯豐會計師事務所財務檢查提出的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進行檢查。繼續加大對擠占挪用住房公積金、項目貸款、單位貸款、逾期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出現風險的問題檢查,加快資金的清理回收力度。嚴格清理和糾正不建不繳、少繳漏繳,以及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等損害職工權益,危害資金安全的行為;嚴格執行“控高保低”的繳存政策,解決住房公積金繳存中出現的分配不公問題。對檢查出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對涉及違法違紀問題要嚴肅處理,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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